各县区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长治实施细则》和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促进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根据《全市2022年度“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水资源管理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继续围绕13个专业领域中高风险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等监管对象,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按照省厅“5X3”工作矩阵,强化取用水监管,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对水利厅安排的取水口专项整治、全省火力发电行业水效对标达标行动和重点用水户水平衡测试等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管理,全面完成上级的考核任务,力争使我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监管方式
坚持上下联动、整体监管,按照“县级为主、市级抽查”的原则,县级对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管理事项进行全面监管,市级适时进行现场抽查。各县区要对照《全市2022年度“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长水监督〔2022〕84号)要求,明确本级监管对象清单。县级要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市级抽查主要采取检查督导、“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监管工作,并对监管发现的问题严密跟踪、限期整改,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二、监管内容
(一)水资源管理监管。
检查对象:各县(区)水资源管理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等
检查事项:一是监督检查企业取水许可证办理情况;二是取水口专项整治情况;三是查看县本级及对辖区水资源管理治水监管开展情况;四是检查在建水资源管理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二)节约用水监管。
检查对象:各县(区)节水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等
检查事项:一是监督检查2022年上半年各县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任务完成情况;二是检查贯彻《国家节水行动长治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三是查看计划用水管理台账和定额执行情况,重点查看辖区内6MW以上已建投产火电企业、高等学校、县城以上公共供水企业等重点用水户的计划用水和定额对标达标情况;四是检查2022年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的工作开展情况和进展;五是检查重点用水户水平衡测试开展情况;六是查看县本级及对辖区节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七是检查在建节水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具体内容:一是抽查部分县区2022年上半年用水指标占全年任务比重情况;二是抽查部分县区履行辖区内节水行动牵头责任和监管职责情况,采取了哪些得力措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抓落实情况;三是抽查部分县区企业取水许可证办理、企业水平衡测试开展情况和取水口专项整治情况;四是查看县级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台账,包括年度计划用水的分解情况、用水户计划下达及台账情况,掌握辖区内现有取水许可户、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计划用水下达户统计情况及覆盖率(尤其是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及服务业计划用水是否全覆盖,包括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户);对辖区内无证取水户、超计划用水户、超定额用水户的掌握情况及监管处置情况,对非法取水量是否已纳入用水量全口径统计,水量统计数据差异情况;五是查看节水评价登记、定额执行管理及对标达标情况,重点抽查辖区内火电企业(无火电企业的抽取工业用水大户)、高等学校、县城以上公共供水企业等重点用水户水效情况,查看2021、2022年用水台账及计量设施,了解其主要用水环节和节水措施,核算其产品实际用水水平,有无超许可(定额)下达用水计划,是否超计划用水及交纳水资源税,对标定额是否达标、计量是否合格等情况;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六是查看相关县县城达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节水达标建设领导组成立、实施方案编制、印证资料整编、自评估开展等资料情况,重点对节水资金建设进度、节水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节水载体建设质量、节水宣传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七是查看部分县级节水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对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特别是中央、省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
通过百日监管行动,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及服务业计划用水下达全覆盖,协调推动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进度安排及组织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15日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编制监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监管目标、方式、内容及时间安排等,报市局治水监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监管实施阶段(9月25日前)。
1、明确监管对象。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围绕上述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监管重点内容确定监督管理对象,填报、汇总监管任务清单,于6月18日前报市水资源管理科。
2、自查。7月20日前,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监管实施方案对所属的监管对象进行自查并整改。自查情况按照《长治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治水监管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水监督〔2021〕104号)附件3《自查情况参考提纲》要求进行填报。
3、监督检查。8月5日前,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本级50%以上监管对象、监管事项的检查,9月5日前全部完成。在此期间,市局完成对所属监管对象监督检查,并对部分县区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9月20日前,完成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同期,省厅要进行抽查。
百日监管实行半月报制度。各县区要将检查、整改情况做到按时报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跟踪整改情况并将印证资料一并报市水资源管理科。各县级督查联络员要于每月10日、25日之前报送县级现场检查记录卡、汇总表及监管事项的阶段成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5日前)。各县区要分析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汇总检查成果,形成监管专项报告,填报相关附件,于9月30日前报市局水资源管理科,10月13日前,市局水资源管理科将形成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管理监管报告,报市局治水监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附件按照全市2022年度“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附表填报。
四、保障措施
各县区要按照全市2022年度“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同联动、聚焦问题整改,切实发挥各级水资源和节水管理部门的作用,管住用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现水资源和节水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长治市水利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