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忠义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山西大水网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平顺县县域小水网配套工程实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对推动水利工作特别是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山西大水网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平顺县县域小水网配套工程实施的建议”需要给您说明的是: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是山西大水网“两纵十横”的第五横,工程主要任务是向我市平顺县等九个县(区)提供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城市生活和工业生产用水,年供水量1.58亿m3,其中平顺县1577万m3。平顺县供水规划报告经省水利厅审核,并由平顺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审批;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完成并通过评审,土地预审报告已编制完成待批,规划选址报告已评审待修改完善待批,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即可立项。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3号)中明确指出,各县人民政府是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县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全过程负责。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山西大水网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平顺县县域小水网配套工程实施”的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说明如下:
1、平顺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力有限,筹措资金比较困难。2017年5月,为了加快推进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市政府已下达平顺县县域小水网配套工程前期费用3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协调,将平顺县县域小水网配套工程列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尽快实施。
2、工程建设投资大,必须创新融资机制。省政府晋政办发〔2018〕3号文中明确:各县人民政府是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因此,也请平顺县政府积极开展前期工作,为工程尽快实施创造条件;采取各种措施搭建小水网建设融资平台,以政府为主导,采取各级水利资金、本级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水利规费收入、产权所有者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小水网建设资金;制定财政奖补机制;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政策,制定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热情,拓宽小水网建设融资筹资渠道;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鼓励实行PPP合作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应入尽入。
负 责 人:
承 办 人: 潘永松
联系电话:0355—3029040
长治市水利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