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发〔2015〕5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6〕45号)文件及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利行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调推进”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水利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切实解决水利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水利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 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水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我局随机抽查的内容应包括由本局审批的取水许可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实施情况及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水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二)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各有关科室、单位要以本局审批的取水许可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实施情况及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单位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市水政监察支队行政执法系统为依托,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包括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局属各执法单位,数据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三)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水利部、省水利厅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市局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规定;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依法进行。
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取水户抽查比例不低于10%、涉及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10%、水工程安全保护。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3、组织抽查。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具体抽查活动,以摇号等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可邀请局监察室代表到场监督抽查,并可派员参加实地检查。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监察室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
(四)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1、实行以“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2、建立水利系统市场主体诚信档案。根据随机抽查结果,对取水许可单位(个人)、涉及水土保持的生产建设单位建立诚信档案。
3、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经检查中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全市通报。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条件成熟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纪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有关业务科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业务科室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年底将“双随机”抽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严格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随机抽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