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市河长办与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联合召开2024年度河湖警长交流座谈会。会议就“河湖长+警长”工作机制运行、水政执法、行刑衔接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今后工作如何扎实有效开展进行了研究讨论。市水利局二级调研员尚治安,市县河长办、市县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2018年,我市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河湖警长制。近年来,我市不断引深“河湖长+警长”机制,组织开展市级河湖保护专项执法10次,出动警力80余人次、河湖保护领域专家60余人次、河湖保护专职人员300余人次;查处非法捕鱼刑事案件5起,抓捕人数4人;查处非法排污案件5起,罚款45.2万元。重拳出击,处置沁源县龙凤河、长子色头河、平顺石城等多处水源污染及违法采砂行为,达到了“处理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工作效果。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我市第01号总河长令《关于纵深推进全市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定期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和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同时,以联合巡河巡湖为抓手,充分发挥公安刑侦执法等职能,强化破坏河湖生态环境问题的督办力度,严厉打击河湖“四乱”行为,不断推动我市河湖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市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