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局2018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不断深化河长制改革,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组织对全市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97条河流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总长度2600余公里,全市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477处。随后,市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从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对区域内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逐个进行整治销号,进一步规范全市入河排污口设置,从源头防控河道污染。目前,我市对企业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工作已全面铺开,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全市97条河流全部绘制了“一河一图”,编制了“一河一策”,并启动了河流岸线、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登记划界工作。
二、重点河流生态修复治理步伐加快,水系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沁河重点段河道治理工程作为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首个中央投资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今年完成投资4885.7万元,已超过4000万元的年度任务。长子县浊漳南源源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已下达投资计划1000万元,正组织施工前期准备工作;长治市浊漳河南源(上秦~迎宾桥段)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和长治市浊漳河(重点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市发改委批复。岚水河长子县段(鲍家河水库~董村)河道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投资1800万元;平顺县苤兰岩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待审计完成后即可进行竣工验收。继续发挥主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向“三河一渠”补水的重要作用,全年补水约130万立方米,有效改善了“三河一渠”生态环境。同时,不断加强辛安泉域治理保护力度,《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作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第一部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水利脱贫攻坚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成效显著
根据市扶贫办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指标,经过排查,全市297个贫困村和武乡、沁县两个整体摘帽县有508个贫困村以及其他县区27个插花贫困村需要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市共完成投资9855.7万元,计划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535个村庄已经全部完工,再次提高和改善了壶关、平顺、武乡、沁县、襄垣、潞城等9个县区25万余农村人口(含7万余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条件。
四、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民生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
农田水利方面,我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黎城、屯留、长子、武乡、沁县等5批5个县区已全部通过市级验收;2018年新增粮食产能项目(水利工程)长子、沁县两县以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襄垣、平顺、黎城三县全部开工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力度,投资150万元,完成了11万亩的改革实施面积。水保治理方面,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涉及的我市武乡县水土保持建设以奖代补项目中央投资1000万元,并吸引民间资本1000余万元,已完成投资任务60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水保治理面积44.6万亩,超过了43.65万亩的年度任务。绿色水电方面,平顺县候壁水电站和赤壁水电站在全省率先完成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十三五”全市8个增效扩容改造水电站基本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壶关县桥上乡七一水电站在全省率先完成完工验收,黎城县漳北渠水电站已完成项目机组启动验收。
五、新建水源工程快速推进,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屯留、黎城、潞城三县区小水网工程加快实施,其中,黎城南村水库已累计完成投资3468.1万元,屯留小水网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5877.4万元,潞城小水网天脊、潞安调蓄池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900余万元。沁源县永和水电站已经通过下闸蓄水验收、电站机组启动验收以及环保、水保、消防等专项验收;沁县西汤和武乡广志两座新建水库大坝主体全部完工,并完成下闸蓄水验收;武乡县东干线供水工程快速推进,今年已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壶关县庄头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已经省发改委批复,目前正积极申请立项。
六、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持续加强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完成了对13个县市区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在襄垣、平顺两县组织开展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围绕“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加强措施落实和制度建设,前三季度全市用水总量为4.1亿立方米,预计全年用水总量为5.4亿立方米,不会超过6.49亿立方米的控制指标;按照目前情况分析,万元GDP用水量降幅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两项指标均可顺利完成。
七、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市防指进一步强化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认真落实了预案制定、值班巡查、隐患治理等工作措施,落实了大中型水库、重点河道、重点企业、重点防洪城镇的防汛责任人以及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储备,市县乡三级共组织防汛演练44次,切实提升了防汛应急抢险实战能力,成功应对了入汛以来多次强降雨天气,确保了全市安全平稳度汛。同时,积极开展抗旱保人畜饮水、保农田灌溉工作,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