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是积极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全过程普法,树立审计组就是普法宣传队的观念,着力将法治宣传融入审计执法全过程。二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制度,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并公示长治市审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三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新修订实施后,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公示。四是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双公示”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等。五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积极开展行政人员执法证确认及清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对4名退休人员以及1名调出人员的执法证注销工作。六是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组织法规部门人员学习,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统一考试。七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审计厅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八是积极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认真研究《山西省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省厅反馈意见。九是严格落实《山西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中共山西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审计厅审计风险防控办法》,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不断规范审计行为,进一步提升审计效能。十是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对县区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指导和审计质量检查,召开2022年上半年审计质量分析会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十一是开展2022年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评选出市级优秀审计项目12个,其中一个审计项目被省厅评为优秀项目。十二是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开展2022年审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审计案例20余篇,评选出8个优秀审计案例,择优在《长治审计》进行刊登。十三是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参与金审三期项目相关应用使用操作培训、基建核定培训、审计业务骨干培训、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审计培训、企业审计实务培训等业务知识能力提升培训。十四是多措并举学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审计业务向审计对象面对面宣传,提升新修订《审计法》以及审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审计环境。十五是印发《推进研究型审计的实施方案》,同时以如何通过研究型审计提高审计质量为主题开展调研活动,把研究型思维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促进提升审计质效。十六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印发活动方案,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开展法治讲座,组织全局职工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在单位门口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机关微信工作群、单位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结合审计项目开展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审计相关法规等内容。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效果还有提升空间,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人员集中较难,业务法律知识培训以线上学习培训为主,学习效果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学习自主性,学习效果受到影响。二是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是实现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推动研究型审计理念落实,做实研究型审计仍需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和实践。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主持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活动方案》,做到人手一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广大审计人员系统学习和培训。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主持印发《长治市审计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长治市审计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长治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工作清单》等。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加强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贯彻落实《长治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按照要求开展好年终述职述法,实现述法主体全覆盖。积极推动2021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后续整改,主持制定《长治市审计局法治督查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并按要求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了报告。
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2022年我局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持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一)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审计水平。二是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三是坚持依法审计,紧扣重大政策落实、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防范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国企国资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等加强审计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创新普法形式,融合普法、精准普法,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中的基础作用。改进审计管理,以保障审计业务顺利开展为导向,及时废止、修订与新修订《审计法》要求不一致的各类审计业务制度,梳理优化审计运行机制和审计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层层压实质量控制责任,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同时加强审计现场学习培训,确保学习工作齐头并进。持续抓好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培育等工作,促进审计质量提升。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把研究作为审计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坚持以审带研、以研促审、研审相长,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健全完善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制度体系,推动各类监督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不断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健全审计机关行政决策制度,确保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和执行职务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