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服务发展大局,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59个。一是持续深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推动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力度,开展市本级和市直8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2个县区的财政决算审计;三是实施2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四是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对28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五是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开展8个民生项目审计;六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持续做好资源环境审计。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与审计执法、机关日常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评选了5个优秀审计案例,并借助《长治审计》宣传推广。以《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为题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报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及时上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三)提升审计法治化水平,夯实机关法治建设的工作基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优化行政权力运行,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律咨询辅导。2021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持续提升审计干部政治能力和法治素养。加强对领导干部、审计机关法治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坚持专题法治讲座、法律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利用手机微信公众号开展法律知识学习答题、收看行政执法大讲堂。二是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采取签定创先争优、遵纪守法承诺书等方式,强化对审计一线干部的管理。

(五)大力开展新修订的审计法学习宣传。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并就学习宣传审计法相关工作做出部署。同时积极营造机关学习氛围,利用机关液晶显示屏滚动宣传新修订审计法,在局工作群转发学习强国、审计署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相关学习内容。二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寓学习于审计工作实践中,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审计法修改前后的异同,把握新知识,规范审计行为;局领导在机关廉政教育暨集中整训活动授课时,将新修订审计法内容贯穿其中。三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巩固效果。在“12·4”以及2022年元旦期间,发放宣传单、利用地方主流媒体宣传新修订审计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认知度。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文革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与局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团结带领全局审计干部职工,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题学习。二是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与“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活动紧密结合。三是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在审计工作中与国家法律宣传相互衔接和协调,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四是坚持把审计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印发《长治市审计局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长治市审计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培训;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突出依法审计,评选出5个优秀审计项目;研究落实法治宣传经费支出等。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2022年工作思路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内容及方式方法虽然形式多样,但是效果还有待提高。对内普法集中学习时间有限,审计人员经常赴外实施审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形式普法学习效果依赖于个人主动性;对外普法主要是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方面的法规,普法对象、知识面相对单一。二是省级以上优秀审计项目不多,审计发挥建设性作用不足,审计质量和审计结果运用还有提升空间。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落实好新修订审计法,严格依法行政,恪守权力边界,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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