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在长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尚日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6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贾文革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机关在促进预算审查和监督、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绩效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特别是对屡审屡犯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高质量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及时将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办法,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预算约束的严肃性,努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截至目前,财政专户中非税收入等16782万元已缴入国库,剩余款项将尽快入库。
(二)关于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及时将代编预算分解下达至预算单位,无法分解下达的,全部平衡预算;已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822万元,剩余未分配资金督促主管部门提供分配计划后及时分配下达。今后将加大对预算单位提出预算资金分配建议的督促力度,及时分解下达代编预算,对于长时间无法分解的资金进行项目调整和统筹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关于财政收入征管不够严格的问题。市财政进一步规范政府股权投资账务处理,正确核算股权投资,调增股权投资损益5516.16万元,确保政府股权投资核算完整。截至目前,市财政已追缴相关部门非税收入266.61万元;污水处理费已追缴278.8万元。
(四)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执行效率低的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对于两年未使用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力争全市预算执行进度进入全省前列;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预算批复后尽快履行程序,尽快拨付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五)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正在积极挖掘优质项目,一旦确定项目,将迅速开展投资业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设立工作正在推进。市财政对未完成2019年项目支出自评价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评价工作;对于自评价不精准问题,已将绩效目标管理和自评价工作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绩效管理考核倒逼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在2021年预算安排及执行中搭建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平台,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嵌入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预算调整相结合,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构建起覆盖全面、业务协同、上下贯通、开发共享的绩效大数据应用格局。
(六)关于财政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针对财政借款清收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控新增借款,力争在2023年底前将2018年之前形成的借款消化完毕。同时督促财政部门从2020年度开始编制市本级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制定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地方债务项目和社会资金合作(PPP)等绩效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政府股权投资台账,加强政府投资动态化管理,及时掌握被投资企业损益等情况,切实履行政府出资人的职责。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预算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佳的问题。截至目前,部分项目已支付资金2925万元,部分项目任务已于今年6月全部完成建设,部分项目正在加快完善前期手续。
(二)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市财政严把部门预算编制和批复关口,做到预算批复项目化、精准化、精细化,切实减少预算调整规模。
(三)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部门已与中标的2家公司签订补充合同并全部退还超收履约保证金38.52万元,对采购项目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验收,已于今年6月将涉及的质保金16.43万元全部退还。1个部门应收租金已补交2.2万元。
(四)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程序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相关采购项目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对项目采购合同进行公示、备案。
(五)关于部分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督促部门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要求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资产核算。二是将少计提的117.6万元风险金补充提取,今后严格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市级各部门加大公务卡结算力度,出台相关制度,杜绝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行为。
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截至9月底2个县区已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1个县区通过进一步加大入企宣讲力度,推动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培训,确保完成就业技能培训任务;出台了《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拨付流程,确保了技能培训资金拨付进度和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全市拨付资金1007.35万元,剩余未拨付的资金200.7万元因无法达到拨付条件按规定不予拨付;制定了《长治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和《长治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办法》,6个县区均开展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
(二)关于部分转型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2个县严格落实项目包联责任制,由包项目领导牵头负总责,项目单位、监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项目进展,确保按期完成重点工程任务;1个项目已完成;1个项目因生态红线不符合环评要求,项目单位已放弃开发建设。
(三)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台账统计不够准确、进展不平衡的问题。市财政已将不属于民营企业范畴的调出清欠台账;1个部门拖欠3户民营企业账款经进一步核实后调整为106.27万元,由于存在纠纷,纳入有分歧欠款。市政府将督促市清欠办持续跟踪,待欠款双方解决纠纷后,尽快偿还。
四、扶贫攻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滞后的问题。2个县对旧房拆除工作实行十天一通报,开展专项督查,拆除率达到85%,拆除资金同比例支付;1个县1个村未签署拆除协议农户签订自愿退出协议,经公示后退出安置;1个县土地复垦率达到50%,复垦奖补资金同比例支付;1个县对复垦费用进行合理安排,做到应补尽补,对结余的复垦奖补资金作为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后续扶持资金。
(二)关于扶贫资金阳光化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个县区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进行了补充公示;1个县对光伏扶贫收益情况进行了补充公示;3个县区对扶贫小额信贷情况进行补充公示;2个县对危房改造资金情况进行了补充公示。
(三)关于部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1个县62座村级光伏电站全部并网发电;1个县易地搬迁小区已全部入住;2个县区对于部分管理不善、浪费扶贫资金项目所在乡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部分违规资金收回县区财政重新分配使用,违法违纪线索移送纪检部门进一步查实处理。
五、金融和企业审计调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不健全、履职尽责意识不强、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 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信贷制度建设,提升信贷人员履职尽责和法律意识,积极化解不良贷款;相关公司积极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修订了《投资业务部部门职责》《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有价证券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业务职责,提高了风险管理要求;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强化市场主体意识,职能得到有效发挥。部分县区修订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关于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不高、投资运营能力不足、经营亏损的问题。部分企业调整资金结构与投向,加大各项重要资产的流动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运营功能,使国有股权收益最大化;1家企业出台了《公司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积极推进企业体制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2家企业积极采取措施,从企业内部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推动减轻企业负担。
六、其他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对多计项目款4539.23万元进行了调整;将超额支付的712.18万元调整用于路面施工款支付;对于1274万元工程未招标问题,招投标主管部门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完善财政中期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编实编细年度预算,夯实预算执行基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强化预算执行进度考核,严格控制部门预算调整规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助推全市转型发展蹚新路。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相关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审计机关与巡视巡察、政府督查等协作配合,督促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逐项落实、对账销号,确保真整改、改到位;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公开促进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推动审计事业长远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加大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力度,防范、消除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各度,及时跟进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切实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