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在长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长治市审计局局长 贾文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西省地方各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教育、民政、商务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供改”与“综改”相结合,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大脱贫攻坚,强力推进污染防治,稳步实施乡村振兴,大力改善城市面貌,转型发展呈现崭新局面,各项财政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更加规范透明、约束有力。
收入管理双向着力。2018年,财政部门密切关注重点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我市相关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以及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政策的全面实施对财政收入结构带来的新变化,持续加强财税协调,强化征管措施,通过抓调度、抓盘活、抓重点,实现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09%。同时,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37户企业退还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2.55亿元,实施了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重点保障持续发力。2018年市本级民生投入持续增加,支出达54.14亿元,同比增长6.77%。其中教育支出9.84亿元,增长23.26%,重点保障了市直学校标准化、职教园区等项目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教育资源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学校办学条件的进一步改善;农林水支出2.65亿元,市级扶贫支出2.2亿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精准脱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环保专项支出3.28亿元,通过冬季清洁取暖、黑臭水体治理、工业污染源防控、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长治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公共服务的保障范围,支出责任更加清晰。同时,加大存量资金盘活,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重点支出项目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搭建预决算信息统一公开平台,全面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稳步推进我市财政改革。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2018年年初预算中安排的12308万元支出未批复到部门和单位;76500万元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461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分配到位。
(二)收入征管不够严格。财政专户 2018年底结存48659.8万元收入未缴入国库;欠征土地出让收入3587.38万元;社保基金当年新增欠费43900万元。
(三)预算执行进度较慢。2018年市直部门结转预算指标由年初的66100万元上升到了年终的174800万元,增长了164%;年初预算安排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5000万元,产业转型发展基金5000万元当年未运作使用,未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40个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26个项目未按要求完成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
(五)政府资产管理还不到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核算工作尚未启动;市直部门统一管理的闲置房产4753.60平方米未调剂使用;财政出借资金未清收到位。
(六)国有股权收益水平较低。2个国有企业投资的26户企业,2018年仅2户企业上缴股利分红收入2280.56万元,收益率为4%,多数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同时,市本级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仍未出台。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收入收缴不到位。 1个部门项目结余资金287.45万元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且欠缴职称评审费1.12万元。1个部门下属单位欠收房租收入84.85万元,欠缴房租收入18.34万元。
(二)支出控制不够严格。2个部门违规列支财政资金71.47万元;1个部门挪用专项资金8.07万元弥补公用支出。
(三)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部门和单位由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推进缓慢导致闲置资金739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够严格。1个部门未执行定点协议供货采购支出21.43万元;1个部门未纳入政府采购支出3.88万元;2个部门部分项目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五)现金支付管理弱化。48个部门和单位现金支付限额和范围控制不严,现金支付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支付项目包括人员工资、奖金、办公费、差旅费等应纳入公务卡结算的项目。
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分季度开展了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行政审批政务环境尚待完善。一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尚未建设完成。二是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的目标尚未实现。三是已入驻政务大厅办理的167项行政审批事项中,仍有部分事项需要流转回部门审批办理。
2.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仍需完善。我市2015年设立的应急周转保障资金要求企业年纳税额须在30万元以上,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的申报条件未适时进行调整,小微企业在需要融资时无法满足纳税额的“起步线”要求。
四、脱贫攻坚审计情况
对我市5个贫困县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县4个乡镇涉农补贴7.23万元未发放到群众手中;1个县3个乡镇超标准向移民户收取建房资金19.55万元;2个县1859人未享受健康扶贫“双签约”政策。
2.扶贫资金整合使用不规范。3个县涉农资金2086.09万元未整合;3个县整合后仍按原渠道原金额使用6078.31万元;个别县区闲置扶贫资金6722.81万元。
3.部分扶贫项目未发挥效益。3个村级卫生所建成后闲置未用,33个村级光伏电站建成但未能按计划并网发电。
五、其他项目审计情况
(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城市清洁供热步伐,2018年对城市供热行业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9个县供热企业未落实困难群体的减免补贴政策;部分供热企业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涉及投资10.03亿元;4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
(二)2018年对1个投资项目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消防工程291.76万元未招投标;项目超概算投资1300.79万元;由于多计工程量和高套定额等原因导致项目多结算工程款267.72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改正。目前,有关部门单位正按照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市政府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报送审计整改专题报告。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围绕转型推进改革,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各部门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标对接中央、省出台的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放管服改革,努力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进一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为建设现代经济体系夯实基础;围绕转型、民生重点安排预算,有保有压,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二)完善财政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精准化水平。财政、国资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国有企业、国有股权投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扩大新兴、支柱行业的投资力度,减少和压缩无效低效投入,提高政府投资的资本收益水平;科学合理地制定支出定额标准,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差异化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做实做细项目预算;加快预算分配进度,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涉农、环保等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逐步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预算管理模式,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精准脱贫,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
(三)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绩效水平。财政及各部门要围绕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管理,拓展绩效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长期存在预算结转结余指标规模较大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预警,对闲置资金要及时整合盘活;同时分类采取措施,依法清收对外借款,对由于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而形成的工程借款,要纳入年度预算逐步消化,对长期拖欠不还的企业款借要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并纳入信用体系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和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摸清存量,压缩增量,防范财政风险。
(四)强化部门主体责任,促进部门依法行政。要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精准编制预算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执行预算的专业能力;强化部门执行预算的效率意识,从源头上解决资金闲置的现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规范验收程序,提升政府采购全过程的法制化水平;认真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控制现金结算方式,促进预算支出的公开透明。同时,进一步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严肃考核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我市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与支持下,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审计预算监督,不断谋改革、求创新,用奋发有为的昂扬斗志,为把我市打造成为山西重要增长极,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不断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