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2 月 27日在长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上

常务副市长  王  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8年6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贾文革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提出,市人民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不断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和单位逐条逐项落实,认真分析原因,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及时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在纠正具体问题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提升了预算管理能力。总体讲,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对此,市财政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细化项目预算,同时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编制的全面性、精准度进一步提高,预算体系更加完善。

(二)关于财政收入征管不够严格的问题。截至目前,市财政已将12.4亿元全部缴入国库,剩余 7714.27 万元待清算后入库。

(三)关于财政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已将 3443万元分配到位,剩余资金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分配计划。

(四)关于财政出借资金长期未清理的问题。市财政逐笔逐项认真梳理,对5.94 亿元工程借款将采取预算安排方式消化解决,对其他借款加大清理力度,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财政资金出借审核程序。

(五)关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存在缺口的问题。市财政于 2018 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4059 万元,保障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稳健运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收入征缴不到位的问题。4 个单位已将收取的678.37 万元收入足额缴入国库。

(二)关于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针对追加预算规模过大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进度测算和申请预算,降低了追加预算的规模和频次。针对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通过项目联审联批,实行承诺制等措施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针对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的问题,有关单位严格控制项目之间的资金调剂,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预算、完善制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有关单位结合公车改革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支出的控制。

(三)关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培训,全面梳理了部门应纳入政府采购的事项,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制定政府采购文件等环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程序,落实了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四)关于农业项目管理不精准、小散现象突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对项目申报、审核、筛选环节流程进行了调整和规范,按照涉农资金整合的要求加大了资金的统筹力度,同时强化了对项目的后续监管,跟踪问效更加及时、精准。

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加大对建设工程、餐饮服务、加工制造等行业用人单位的“双随机”抽查,积极受理欠薪举报,通过诚信平台建设加大“黑名单”曝光力度,约束用人单位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 4 个贫困县 72 座村级光伏电站补贴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市县扶贫主管部门加大协调力度,补助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村。目前光伏扶贫正在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成为了当地群众增收的一项重要来源。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农户危房改造进度缓慢、验收不及时的问题。市政府督促有关县加快村民住房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并按时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发放了补助资金。

(二)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的问题。市本级和3个县区 1190.63 万元已经使用到位,1个区闲置的 634.89 万元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三)关于闲置 60 套安居住房的问题。正在组织住房困难群众积极申报,审核后将尽快分配到位。

五、金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基层网点服务实体经济主动性不足的问题。今年以来,市农商行在银监部门差异化监管政策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信贷审批流程,主动服务实体经济,加大了对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保障力度。

(二)关于贷款审查不严、违规放贷的问题。市农商行狠抓信贷基础管理,强化了对基层分支机构的风险管控。各基层网点对违规审贷、放贷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加强了对风险贷款的在线监控;同时积极清收不合规投放贷款,目前已经收回5000 万元。

六、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个贫困县按照“大类间统筹、跨类别使用”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 4.75亿元;1个县闲置的 974.01 万元扶贫资金已经用于光伏项目并发挥效益。

(二)关于扶贫项目推进缓慢、影响扶贫成效的问题。有关县督促有关单位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快了农村公路、移民搬迁等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

(三)关于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识别不精准的问题。由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与低保户认定口径不一致,扶贫、民政两个部门之间数据简单对比不能作为识别的主要依据。目前,贫困县区通过多部门交叉核对,对贫困户进行公示公告、适时动态调整,有效地解决了识别不够精准的问题。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认真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对未办理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已向国土部门报送资料提出用地审批申请;对部分投资未招投标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招投标管理,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计划投资的问题,已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概算申请。

八、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

(一)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柱作用。

(二)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刚性约束机制。财政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实做细预算编制、批复、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着力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制度,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有效控制新增结转结余,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审计机关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统筹审计资源,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做好规划,全面跟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们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建设山西重要增长极和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勤勉工作,锐意进取,奋力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