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6月20日在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长治市审计局局长   贾文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全市上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全市经济发展稳中加固、稳中提质,财政运行平稳。

——收入实现顺势增长。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310.49亿元,同比增长38.58%,增收86.43亿元,继2021年突破200亿元后又一次突破新的百亿元大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6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3.43亿元的130.2%,同比增长76.96%,增收52.91亿元。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2022年,全市压减一般性支出2.42亿元,盘活存量资金86.99亿元;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3.92亿元,安排15.84亿元用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2.36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491.81亿元,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372.21亿元,占全年支出的75.68%,为统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22年底,市财政建立了部分基本支出标准和项目支出标准。基本支出实行综合定额和单项定额相结合的办法,出台了五类综合定额标准和取暖费、交通费等单项定额标准。项目支出标准化主要出台有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编制标准和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预算编制标准,标准体系已初步形成。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存在问题

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及编制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方面:年初预算不细化。15个主管部门未将27项资金126714万元细化到具体项目;市财政代编6项资金15575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和项目。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资金1525.64万元。二是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涉及资金5907.85万元。三是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执行不到位,涉及预算项目2248701.09万元。四是财政支出功效未充分释放,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9187215万元等问题。五是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存在市财政收回存量资金22170.34万元未及时使用、51个单位结转结余财政拨款资金3410.83万元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未全覆盖,2906个项目未完成自评。二是绩效运行监控结果运用不到位,32个单位未对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完成预警是红色等级的39个预算项目进行整改。三是5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价结果不准确。四是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年度结束后未开展绩效自评价。

4.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一是58个单位137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按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创新工作要求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是59个单位121个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及时公告。

5.国有资金、资产管理方面:一是48000万元股权投资成本登记不规范。二是13个预算单位资产核算不精确。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

7个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3个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资金934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不够扎实。2个部门1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涉及资金1641.88万元;4个部门违规列支财政资金73.75万元;1个部门应收未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91.05万元。

3.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1个部门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程序不规范;1个部门未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

4.预算绩效自评价工作有待提高。4个部门9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准确,涉及资金869万元。

(三)县区财政决算审计存在问题

2个县2020年和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决算编制有待规范。2个县存在未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年初预算编报未细化到项目及单位的问题。

2.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2个县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共涉及资金8569.4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分解下达,共涉及资金131030.73万元;闲置中央专项资金共计4150.14万元;未按规定使用财政存量资金共计32670.13万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共计5677.84万元。

3.财政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1个县2020年全县各预算单位均未对预算执行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2021年有564个预算项目未进行绩效自评价;1个县202032个项目、20212409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价;1个县2个使用专项债券的项目未按规定标准设置指标权重。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对市本级2023年第一季度、2个县2022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及时。一是1个县3个项目欠付工程款969万元未偿还到位。二是1个县未将2个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352.14万元按规定纳入清欠台账并清理;1个县未将13起投诉记录涉及的4933.31万元,以及3个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395.48万元纳入清欠台账并清理。

(二)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不严格。一是1个县方舱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但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相关审批手续。二是1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不完善。

(三)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1个县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121.07亩中99.37亩当年无收益,21.7亩当年收益仅有0.34万元;移交的新增耕地227.36亩、风化石路4.48千米、水泥路0.66千米、油松1521棵,未登记入账。

(四)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项目闲置专项债券资金9139.64万元。二是4个项目2022年均未实现资金平衡方案和评估报告中的预期收入。

三、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点项目审计存在问题

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1个建设项目主要存在增加总建筑面积、改变建设层数和建设结构类型未报批等问题。1个项目主要存在改变批复内容超规模建设、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决定书等问题。

2.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主要存在未按规定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消防工程施工过程未进行监理等问题。1个项目主要存在未及时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未按规定及时拨付征地补偿等问题。

3.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主要存在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银行存款账实不符236.44万元等问题。1个项目主要存在滞留建设资金、项目资本金不到位等问题。

(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存在问题

1.灾后基础设施修复建设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对全市2022年灾后基础设施修复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欠佳。1个县12条水毁道路未按时完成;1个区7户受灾户完成修缮后,安全隐患未排除。二是部分县区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不规范。3个县区项目资金存在缺口6751.73万元;6个县区未及时分配使用救灾资金4740.12万元;2个县闲置灾后基础设施修复建设资金819.78万元。三是部分县区修缮工程项目开工不及时或未及时验收。5个县区11个项目未及时开工;4个县9个项目未及时验收。

2.中等职业学校运行和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全市36所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至2021年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校办学能力有待提升。基本办学条件普遍较差,全市35所中等职业学校中,34所不达标,不达标比例达97%;部分学校存在超计划招生、教师结构不合理、校企合作开展不力、职业培训效果不乐观等问题。二是预算和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3所学校虚报套取财政资金41.61万元;3所学校272.54万元事业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6所学校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432.74万元;15所学校未按规定提取助学金;16所学校应发未发助学金149.66万元;5所学校未按规定时间发放助学金432.5万元。三是制度保障供给不够有力。截至2021年底,市本级及各县区未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出台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地方性规范文件,未建立当地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本级及各县区未实际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市本级及7个县区未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

3.政府数字消费券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对2022年度政府数字消费券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一是政策落实及规则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对2022年长治市数字消费券支付平台交易数据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且未进行数据抽查;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将36家非入统商户纳入核销范围。二是资金分配及清算不及时。截至审计时,未根据数字消费券核销使用情况将汽车数字消费券1000万元补贴资金拨付数字消费券发放平台;滞留发放平台572.16万元,未及时清算。三是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汽车消费券资金预期拉动消费64600万元,实际拉动消费42527.36万元,放大乘数效应不够。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做好煤与非煤两篇文章,巩固传统税源,积极培植新型财源,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应收尽收,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紧盯上级各类资金支持政策,市财政要协同相关部门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更多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支持;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统筹衔接好四本预算,推动存量资金与增量资金、上级资金和本级资金、预算资金和债券资金协同发力,确保财政资源高效统筹,落实落细支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积极坚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和方法,彻底打破单位和项目预算基数概念的支出固化格局;健全完善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立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标准执行应用,提升预算管理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政策方向、主导产业、区域发展做好项目谋划,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腾出更多财力保障全市重点支出。

(三)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提升资金配置效率。积极推进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调整,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偏止损;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加强对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到使用全过程监管,完善提升财政与人大预算联网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三保”保障责任,严格按清单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三保”支出,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制定“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健全专项债项目管理机制,加大项目审核力度,提高入库项目成熟度和资金分配精准度,确保精准投向全市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县区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政府在年底前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