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特编制长治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长治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市司法局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长马朝中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部、中心)负责人参加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12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公示公告等)3条,规范文件数17条,工作动态类等信息57条。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电子屏、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纸制文本备置于局法制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底,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实行免费公开政务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发布、报送还不够及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严格“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