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司法局

办公电话:0355-2024232

投诉电话:0355-2028601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0355-2050202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8号8号楼(新闻中心院内原正大学校)

负责人姓名:王晋  长治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译审工作,编辑出版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正式文本。负责政府规章的报送备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

(六)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理有关涉法事务,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有关涉法事务进行研究论证,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市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本系统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十ニ)协助做好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オ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以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长治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