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规划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负责对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有关案件和投诉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社会宣传;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办公时间 09:00—17:00
办公地址 长治市公共服务大厅二楼
邮政编码 046011
负责人 李宁宁
电话 202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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