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规划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负责对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有关案件和投诉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社会宣传;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办公时间       09001700

办公地址       长治市公共服务大厅二楼

邮政编码       046011   

负责人           李宁宁

电话          2020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