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

现将《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日    


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有关部署,现决定在本市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至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服务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

1.扩充法律援助事项,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对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因疫返贫群众,正在享受民政部门临时救助政策的,可以免于审查其家庭经济状况。

2.开展“暖企解难”活动,助力复工复产。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摸实情、解难题,为民营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对确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陷入个人经济困难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经营困难的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引导、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或聘请法律顾问,积极防范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专线,提供24小时不间断法律咨询服务。

3.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积极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山西法律服务网、远程视频平台及法律顾问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推行法律援助“预约办”“邮寄办”“在线办”“网上办”。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边援助边核对经济状况的方式申请并提供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关注困难群体,助推脱贫攻坚

4.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5.倾心服务特殊群体。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深入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认真办理中国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案件,建立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案件追踪督导,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人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全力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6.积极参与帮贫扶困。配合扶贫办等部门,开展法治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深化送法下乡法治宣传,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走进贫困户家庭,主动了解掌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与民政、人社、工会、残联等部门沟通,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平台,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

7.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与外省市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深入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不断完善“12348”热线平台建设,为群众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及律师聘请和司法鉴定指引等综合性法律服务。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打造集法律援助便民窗口、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一体的综合便民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类法律服务的需求。

8.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认真贯彻《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制定本市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案件回访、质量评查、优秀案例评选、同行评估等活动,实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常态化,改进和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

9.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山西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一次办”,增强法律援助的及时性。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部署。各县(区)司法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完成期限,层层抓好落实。各县(区)于7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活动实施方案,自10月25日前报送活动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邮箱fyzx0355@163.com。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运用广告、动漫、微视频等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联系地方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让法律援助深入乡村、社区、工地和企业,打响“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民政、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努力实现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