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司法局
2021年8月6日
关于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提高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局党组决定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当前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服务不优、保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通过建台帐、立规范、转作风、树形象,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努力形成职责明晰、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利用一年时间,查找问题短板,学习法规政策,健全工作制度,持续改进作风,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5个目标,即:一是职责明确,各单位和各科室职能设置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执行有力,落实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行动快、力度大,各项任务能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制度健全,围绕更好履行工作职能和加强单位管理,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办法和流程,确保工作有条不紊,高效运转;四是创优服务,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更加有力,群众对司法行政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五是能力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纪律意识增强,作风持续转变。
三、工作步骤
“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期一年,分步实施。
(一)8月1日-8月15日 宣传动员阶段
(二)8月16日-12月31日 边建边立阶段
(三)2022年1月1日-5月31日 持续推进阶段
(四)2022年6月1日-7月31日 总结提升阶段
四、工作安排
(一)建台账。直属各单位和各科室要建立七项工作台账。一是基本情况台账。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各自领域的机构、队伍、管理服务对象、办理案件、提供服务等工作情况(责任单位: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二是存在问题台账。聚焦影响工作效能提升的深层次因素,深入查找问题症结,列出问题清单,针对性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自身确实无法解决的需提出意见建议(责任单位: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三是政策依据台账。全面汇总整理各自领域所执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党中央、司法部和省、市各级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四是专项工作台账。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梳理专项工作情况(责任单位: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五是重大活动台账。针对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需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党组研究确定的等活动,建立重大活动台账,列出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六是先进典型台账。梳理汇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领域评优评先、示范创建中涌现出来或被命名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责任单位:政治部牵头,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七是其他事项台账。应向局党组及时请示报告的其他重要工作(责任单位: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8月16日-9月30日)
(二)立规范。要建立四个规范。一是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立足更好履行工作职能,根据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明确任务办理流程、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二是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制定内部人员管理规范,负责人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执行,严格自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单位: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三是政治部要根据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规定,牵头制定干部职工纪律规范,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单位:政治部牵头,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四是建立并推行“四报两评”工作制度,定期向党组报告工作,加强日常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政治部牵头,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完成时限:10月1日-10月31日)
(三)转作风。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对照在思想政治、纪律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梳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查找工作作风实不实、纪律规矩意识牢不牢、业务本领高不高、廉洁自律严不严、担当精神强不强、落实效果好不好等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不顾大局、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执行力不强、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深刻认识危害,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政治部牵头,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人员要重点强化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牵头,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配合)。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树形象。一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针对性制定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层次分领域抓好日常培训工作,继续“走出去”培训;要坚持“靶向培训”,聚焦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信息化趋势,邀请法学专家、实务专家开展“菜单式”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责任单位:政治部)。二是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责任单位:政治部牵头,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让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司法行政工作;要注重典型培育和选树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让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责任单位: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12月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工作落实,成立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任务安排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把“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同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和年度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始终聚焦问题,对标问题,把全面发现问题、长效解决问题贯穿始终,通过“一揽子”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水平和干部素质实现双提升。
(三)强化跟踪问效。“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是局党组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要提升思想认识,坚决摒弃应付态度和“过关”思想,扎扎实实完成任务。局党组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活动不走形式、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