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长治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以市委办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任务清单》,明确25个方面63项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法治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长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对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长治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工作清单》,分别细化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共20项年度重点法治任务,建立起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任务书”。三是高质量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长治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方案》,通过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查、看、谈、考”等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12个县区和列为目标责任考核对象的83个市直单位的年度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并将督察问题进行“点对点”通报,以“硬约束”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四是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制度,推动全市12个县(区)、128个乡镇(街道)和市县两级所属499个部门的77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年终述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机制在我市全面建立。五是积极协调市委巡察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切实增强法治工作监督检查的合力、威力和效力实。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市委依法治市办推动印发《长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司法局制定《联企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设立行政立法联系点,畅通立法民意“直通车”。二是深化“减证便民”,市司法局统筹推进市县两级取消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276项,梳理35项“证照分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地落实。三是优化法律服务,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62606人次,满意度达100%,完成全年任务的156.51%;全市累计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899件,完成全年任务111.16%。建立律师“便民惠民三服务”“万所联万会”机制,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共同推动全市72家律师事务所与两级工商联、45家商会协会建立联系,长治公证处推出100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有力强化入企普法宣传力度。指导成立市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为企业“把脉问诊”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有效解决渠道。

(四)地方性立法质量和效率统筹提高。一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及时召开会议,推动制定《长治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稳步推进年度立法计划实施。截至目前,《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拟于近期批准。《长治市漳泽湖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目前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待批。《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一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正在修改完善之中,拟于本月底提交二审表决。二是积极推动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市司法局创新建立行政立法联系点制度,遴选了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长治市工商联等33家单位为长治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有效拓展了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五)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一是市委依法治市办研究制定《长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时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2022-2023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强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培育指导,努力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市司法局今年以来共合法性审核市政府、政府办拟发的重要文件、市政府涉法事务、会议纪要等251件,提出法律意见288余条,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市委依法治市办研究出台《长治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开展。四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督促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按时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备案、公开工作,依托“长治司法”微信公众号集中宣传展示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六)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突破。一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印发《长治市2022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长治市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4个方面20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二是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换挡提速,市司法局推动印发《长治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参考目录》《潞州区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市区协同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1429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全市开展“保安全 护民生”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各乡镇共出动执法人员3900余人次,发现问题422条,当场责令改正314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8份。加快省政府赋权乡镇(街道)承接工作,全市已全面完成编制赋权乡镇承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三是推动印发《长治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任务清单》,明确7方面30项具体举措,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共接受市直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1489件。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全年共清理执法资格1398人。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共组织1308人参加新申领执法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1261人通过考试,通过率达96.41%,在全省各地市排名第一。五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市司法局选聘3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今年以来共先后向4个县区、3个市直单位下发8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份线索交办书、1份答复通知书,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六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行政复议庭,12个县区编办共向县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划转行政复议编制49个,有效充实了工作力量。市政府行政复议局先后出台案件审理评议工作规则、办公会工作规则、案件通报办法、决定抄告办法等四项内部试行工作制度,使行政复议审理工作更加有章可循。

(七)尊法学法守法普法氛围日益浓厚。一是及时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印发《长治市关于深入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022年长治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形成了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的强大合力。二是市委依法治市办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普法讲师团”普法宣讲活动的通知》,今年已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活动8场。充分利用《督办提示函》和月度通报等方式,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三是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各部门组织开展“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民法典进校园、进农村”“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宣传活动2000余场,市司法局利用《大家说法》电视栏目、高速路口LED屏、公交站台广告牌以及公众号、抖音、《长治日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其中网上发布普法视频237条,推送法治信息800余条,浏览量达576万余人次,有力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和水平。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的通知》全市推荐申报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6个,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5075人、学法用法示范户1345户。市司法局今年大力打造了平顺县赵店村、沁县石板上村、武乡县石北村三个法治文化村,为美丽乡村建设增添了法治元素。

(八)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山西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并先后组织110余名市直单位法治工作人员开展2022年度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及考试,组织市县两级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组织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骨干、人民调解员骨干、公职律师等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法治大讲堂”4次,切实提升了全市法治队伍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圆满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组织任务,从严从细组织2183人次考生安全顺利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立了协调6家职能部门、成立6个工作专班、组织6类实操演练、优化6项贴心服务的“6+6+6+6”考试工作模式,得到省司法厅督考组的高度肯定。三是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梳理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制度汇编》《长治市司法行政系统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手册》《202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汇编》,通过建台账、立规范、转作风、树形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得到全面规范。四是先后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治行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突出问题暨社区矫正专项问题整治行动,强化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队伍的政治和职业教育,确定7类意识形态风险点,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亮点工作

(一)全省访调对接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成功经验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同志批示肯定。省司法厅、省信访局于9月底联合在我市举办全省访调对接工作培训会(现场会),我市“六大对接”工作方法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评价,连生书记、一兵厅长作出批示,予以肯定。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率先推动访调对接工作落地见效,主要做法是,一是场所对接。依托市信访部门规范设立办公室、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4个功能室,为调解员入驻提供条件。二是经费对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市级访调对接工作经费由每年4.5万元增加到36.8万元,建立信访工作经费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机制。三是人员对接。依托市调解员协会成立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包括市调解员协会会长、退休县区司法局长、退休乡镇司法所长、“全国模范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在内的7人调解团队。司法局、信访局、调解员协会三方联动、无缝衔接。四是管理对接。市司法局负责调解员选聘培训,信访局负责调解员的考评考核,市调解员协会发挥设立主体作用,三方联动、无缝衔接。五是机制对接。信访局把矛盾双方“请进门”,调解员通过“释法、说理、讲情”实现“事心双解”、“息诉罢访”。六是多元对接。建立与市信访局多元解纷中心的合作机制,使信访矛盾一个平台受理诉求、一套流程调解到底,实现了信访、调解“1+1>2”的效果。

(二)勇于先行先试,我市承担的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今年以来,司法部确定我市襄垣县、长子县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县,我市为探索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提供了借鉴经验。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准确规范协调监督内容。市司法局及时成立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编制试点工作指导任务清单,明确了30项具体改革举措要求。试点县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30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具体工作制度,细化了执法协调监督的内容、流程、标准、处理方式。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试点县制定《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办法》《行政案例指导办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其中,两个试点县共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35名。三是落实落细职责,加强协调监督机构队伍建设。2022年9月,经长治市委编委会批复,长子县、襄垣县司法局相继挂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2个试点县下辖20个乡镇司法所同步加挂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同步编制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权责清单合计60项职责事项,实现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从县域向乡镇延伸,形成了“县乡联动、点面结合、室所合一”立体式全方位监督体系。四是聚焦提升执法监督质效,探索执法监督工作路径。长子县建成集指挥调度、人员培训、联合执法、案件研判、投诉举报、协调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以科技手段推动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襄垣县推出“三级办理”分类监督解决模式,根据监督线索难易程度分别采取程序快速督办、组成专班共同督办、县政府专题研究督办等方式进行处理。一年来,两个试点县共启动行政执法监督26次,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3份、执法整改建议16份,群众测评满意率达90%。

(三)聚焦改革突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一办四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健全。一是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健全“一办四组”工作运行机制改革纳入2022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并及时调整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组织召开“一办四组”联络员会议、依法治市办会议,推动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相继在全省率先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并印发工作要点,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每月印发《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内部情况通报》,全面梳理汇总全市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普法责任制落实等8方面工作推进情况,并呈报省委依法治省办、市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司法局等,通过正向引导、反向督促两方面,强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市委依法治市办围绕各县(区)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一办三组”工作运行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长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联络工作办法》《长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信息报送工作办法》《依法治市办领导包联县(区)法治建设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了“一办四组”以及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组织更加有力、体系更加完善、协同更加高效。《长治市:坚持“四个突出” 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市“一办四组”工作运行机制》一文被省委政法委官方媒体转载。

三、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与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新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心、走实有差距,干部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强化;二是司法行政领域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够高、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法治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科技信息保障水平不高,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方面比较欠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破题。

2023年长治市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牵引,践行法治为民,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全面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十二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载体,推动各县区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二)深入推进法治长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抓好“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聚焦依法治国办、依法治省办、依法治市办督察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三)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从立法政策、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普法守法等方面,全面落实执行《山西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出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系列工作举措,努力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好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做好县区培育指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和项目创建工作水平,积极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有典型性、示范性、创新性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候选对象,努力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五)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坚持服务大局、急用先行,推动市委确定、改革急需、人民期盼、条件成熟的重要立法项目优质高效完成。严格依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六)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长治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任务清单》,推动各县区各部门扎实做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重点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推广包容免罚模式等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制度。

(七)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复制推广襄垣县、长子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文书运用,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重点执法领域案卷评查,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八)大力开展“八五”普法。健全宪法学习教育制度,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以案释法,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九)严格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省政府第274号令等有关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加强其他重要文件的审查力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单位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备案审查,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建立备案审查联动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十)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注重和解调解,强化类案指导,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

(十一)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应诉意识和应诉能力。健全行政复议机关与法院、检察院的联席会议制度。

(十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全员轮训、跟班学习、工作交流等提升业务能力。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高素质的行政复议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