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宁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提案》于2024年5月29日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治市司法局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未来多数”重点对象,把“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家校社”协同联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家庭法治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市政府妇儿工办等相关部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发布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提高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二是推进学校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保障《道德与法治》法治教育专册师资、课时设置。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教育、公、检、法、司等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法治副校长推荐、聘任、培训、考核、评价、奖励等工作,全市590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实现全覆盖,人数多、校区多的学校聘任2名以上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小课堂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治手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诵读、模拟法庭等活动,在学校师生中间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让法治为成长护航。
三是营造社会法治氛围。协调建设宪法广场、法治主题公园,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微视频展播等活动,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浸润人心作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让未成年人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下一步,长治市司法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家校社联动,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障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让每一个孩子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关心。
长治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3日
(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