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旭鹏老师:

您与马剑宏联名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园霸凌的建议》于 2024年 5 月 29 日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关于“第四、积极取得社会支持,我们的社会也要参与和加强对校园霸凌事件的正确关注和热心支持,尽量提供更多的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相关资源标点符号重复!”的意见建议非常中肯,我们已采取相关措施。

近年来,长治市司法局履职尽责,通过多项举措努力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预防和减少学生欺凌,构建法治文明和谐校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来,共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182 件,开展了普法宣讲 8 次,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272 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 3000 余份。工作举措包括:

一是加强窗口服务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设立了未成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开通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尽可能的为其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同时,法援中心还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工作,考虑受害方可能存在心理创伤等情况,从律师库中挑选经验丰富、执业时间长的律师,组成“未成年人律师保护团”,对指派案件全程跟踪、及时反馈,并严格落实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强化援助案件质量,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的可及性。在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同时,充分利用本地区的普法宣传阵地资源,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重点宣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助力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意识。深入到各街镇和中小学校开展法律援助进课堂宣传活动,配备法治副校长,系统、专业地向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校园欺凌的相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宣传法律援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全力满足未成年人法律咨询需求,通过“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便民工程”,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线上线下全方位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通过“百所千人办万件实事”和“律师便民惠民三服务”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免费法律服务。

下一步,长治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法治手段对校园霸凌行为的防范作用,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建立校园预防机制、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为中小学生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长治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