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时代主题,聚焦政治引领、法治保障、社会稳定、基层基础、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枫桥式”司法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项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十条举措”落实,办好“法治惠民十件实事”,以“争先进位年”活动为抓手,树品牌、创亮点、促提升、进位次,党的建设、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全系统共10个集体、13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我局作为全省地市司法局唯一代表,向在山西调研的司法部贺荣部长远程汇报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受到上级好评;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先后调研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突出政治引领,确保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局党组与潞城监狱党委创新开展党建共建、联组共学活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成效。二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基层宣讲、干部培训、主题知识竞赛等方式,在全系统掀起了阵阵学习热潮,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22次。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司法部法治调研局领导在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作专题报告,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专题宣讲,综合利用报纸、公交站台、微信公众号、LED大屏等载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引向深入。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共向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全面依法治市、司法行政领域改革、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20余次。

(二)发挥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加强办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依法治市办今年先后出台文件28件,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等重大法治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二是承接办会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市委依法治市办推动召开“一办四组”联络员以及各协调小组会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有力凝聚了法治建设工作合力。三是扎实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目前,61项整改举措中,我市已完成56项,5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率达91%。四是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统筹开展年度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选聘市级法治督察员36名,推动“督考一体”工作机制落细落实。五是强化信息联络工作,建立“一办四组”联络员和信息简报通报制度,每月定期编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内部情况通报》,目前已累计编发29期。

(三)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地方立法工作有序推进。一是配合省司法厅做好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意见建议征询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征求意见稿16件,我局共提出意见建议45条。二是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立法研讨、法制审核等工作职能,目前,《长治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充分发挥33家行政立法联系点、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作用,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扎实推进政府依法决策,今年以来,我局共合法性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各类涉法事务198件,提出法律意见203条。

(四)注重示范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一是推动上党区入选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武乡县“打造‘红色传承+多元解纷’样板”项目入选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不断擦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金字招牌”。二是巩固拓展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长子县、襄垣县试点成果,出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年度任务清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办法,举办全市乡镇执法业务培训暨现场交流推进会,市县两级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183名,推动基层执法高效协同发展。三是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出台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和工作人员守则、行政复议与法律援助、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等规定。今年以来,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8件,已审结80件,直接纠错率6.25%,调解和解率18.75%。四是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圆满举办长治晋城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座谈会,今年以来共办理市政府应诉案件51件,审结4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聚焦平安建设,维稳安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日巡察、周报告、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工作机制,先后接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交叉检察、全省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检查,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二是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稳控,召开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专项组工作会、全市安置帮教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暨工作座谈会,落实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成立安置帮教基地23家,为9673名安置帮教对象提供了多样化帮扶服务。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举办全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培训班,我市在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暨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培训班上做经验交流发言,目前全市已建成“枫桥式”司法所30余个。大力开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处矛盾纠纷22221件,调解成功22169件,调解成功率达99.8%。

(六)坚持服务大局,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出台“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组建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8支法律服务队伍,建立了“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破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全市共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涉及营商环境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三是开展“百所千人办万件实事”“律师便民惠民三服务”等活动,实施“万所联万会”机制,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深入专业镇、企业等开展法治讲座238场次,为企业审查合同2370余份,办理便企惠民事项11746件。四是依法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市仲裁委今年以来共受理案件156件,标的额达3.4亿余元。成立首家民商事调解中心君衡调解中心,成为除诉讼、仲裁之外从源头的重要平台,我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七)践行司法为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出台“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作为首要实事重点推进,今年以来,全市共免费解答法律咨询58159人次,完成率达145.4%;共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038件,办结1617件,完成率达108.52%。我市1篇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1篇入选全省“双十佳”案例,4篇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二是长治公证处在潞州区、黎城县等“四区一县”设置公证办证点,有效解决了群众“办证难”问题,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事项2868件,同比增长19.91%。三是普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圆满完成省、市两级“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我市探索的“两工程一机制”“三报二督三列入”等工作模式,得到省评估组充分肯定,我局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晋中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大力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法治文艺汇演、市直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等10项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四是圆满完成2023年度法考长治考区客观题、主观题考试组织工作,为广大考生营造了安全、平稳的考试环境,得到了司法部、省司法厅督考组的肯定。

(八)锤炼过硬作风,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以“六个一”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先后开展司法所和社区矫正工作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市公证处“双整双改”行动等,切实让干部职工“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二是夯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大力推进司法部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我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及时出台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督导推动落实,目前,全市大部分县区已出台工作方案,武乡县招聘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举办全市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新录用公务员等各类培训,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局机关“五四”青年座谈会、“法治大讲堂”“司法行政干部上讲台”等活动,法治工作队伍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四是以开展“业务规范化检查、业务案卷评查、选评优秀案例、选树先进典型”活动为抓手,有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2024年工作谋划

(一)筑牢政治忠诚,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一体推进。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宣传引导、理论研究,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清廉机关建设“六个一”活动为抓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以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为重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省督察范畴,纳入各级党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法治建设考核分值权重。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制定我市领导干部共性学法清单,指导各部门分类制定领导干部个性学法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以法治督察和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做好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指导推进市、县两级抓好整改落实,层层压实责任。

(四)以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为目标,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的推进部署要求,围绕立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人权法治保障、涉外法治、法治保障等重点方面,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推进落实职能作用,确保改革任务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五)凝聚法律服务合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全省创优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聚焦产业转型、市场主体倍增等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制度保障、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职能,进一步构建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配套法治服务保障的制度体系,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各类市场主体和重大项目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六)以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为导向,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省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深化“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优秀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选树表彰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七)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持续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司法所100%达到标准化水平,其中30%以上建成“枫桥式”司法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建立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八)推动司法部在我省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成果转化。巩固推广长子县、襄垣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建设成果,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黎城县人口小县县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的业务指导,统筹加快相关市级下沉转隶至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