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治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和各级批示精神,按照市委、省厅有关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学习讨论落实、政法系统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抓好普法依法治市、各项法律服务、两类高危人群管理、基层人民调解等重点工作,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连续第十二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2014年5月长治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长治市司法局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一、2014年工作回顾总结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立足岗位,履行职责,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连续第十三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2014年5月长治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长子县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区,长治市司法局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一)突出“三个提高”,深入推进法治长治建设。  

我局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按照“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总结评比”的职能定位,不断推进全市法治化建设进程。  

1.健全三项机制,依法治市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五五”战略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依法治市领导组,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法治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法治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  

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了法治建设“1+6”工作机制,成立了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等六项联席会议机制,并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实现了部门的齐抓共管。  

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坚持以考评促规范,以考评激活力,按照法治建设考核细则,每年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评成绩作为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的重要依据。  

2.突出三个重点,法治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我们把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作为重中之重,健全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全市850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开通法治在线学习,在全省率先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市委中心组组织法治报告会20余场,全市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480余次;全市举办各类法治讲座2300多场次;治市办将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法治的论述摘录出来编印10000余册,发放至各单位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参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论坛”和“法治·发展”论文征集活动,收集论文67篇;完成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市直140余个单位和13个县区共45188人参加考试。     

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点,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政府完善了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对重大工程上马,涉及拆迁、补偿等群众利益的大事,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和办事公开,开通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通道,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全市9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建立电子档案,每年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定期换发执法证。同时,通过市委书记、市长公开电话,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突出公正司法这个重点,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案件,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百日百案化解攻坚”等活动;围绕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拖欠农民工工资、坑农害农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已查处假冒伪劣、偷税漏税、食品药品安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案件1658件;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六场硬仗”、“六项整治”专项活动,现行命案连续6年实现全破,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8.7%;围绕服务项目建设,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免疫工程”,组织政法干警“访百企、讲百案、献百策”,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3.开展三项活动,全民学法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市、县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组织法治报告会、专题讲座、执法培训、法治演讲、记学法笔记、出法治墙报等开展学习。全市1600多所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基本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请率达95%,建立了武乡八路军纪念馆、西沟村展览馆、大辛庄劳改农场等80余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各重点企业普遍重视员工普法教育,重点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中层干部法律培训;安监局、中小企业局、物价部门、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经常深入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企业不断向前发展。全市3583个村、社区实现村务公开,95%以上的社区配备了法治副主任,建立了法律志愿者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农委、林业、畜牧、农经、水利等部门深入农村开展执法宣传,为广大农民提供服务。  

今年以来,全市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共283次,法律进学校126次,法律进企业1904次,法律进农村、社区3804余次,组织开展各类执法培训82次,培训人数约3246人次。同时,按司法部、省厅安排,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我们在全市大力开展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继续在全市大力实施“十大法治文化工程”,进一步拓展阵地,不断拓宽普法覆盖面。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综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举办有声势、有影响的街头、广场普法活动;全市90%以上的乡镇、社区、农村设立了普法宣传站、法律图书角,为群众获取法律知识提供了便利;成立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14个,组建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2万人,发展“夕阳红”、社区“普法小分队”等群众性法治宣传队伍30多个;将局现有依维柯设计改装为“法治大篷车”,深入单位、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广场、集市等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各类活动;与电视台联办《律师说法》、《法治第一线》、《周日说法》等栏目,在《长治日报》开设“领导干部法治论坛”、“法治聚焦”等专版专栏;利用手机短信每年为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普治信息6万余条;建立了“法治长治网”,把专业性、指导性、服务性与可视性、可听性统一起来,把“冰冷的法律服务”变成“温暖的法律服务”。城区司法局印制了大量有法治内容的扑克牌、纸巾盒、纸杯、扇子、鼠标垫、围裙、笔、手提袋等多种法治文化生活用品,深受群众喜爱;沁源县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配备了124名“法治副职”和153名“法治工作联络员”,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法治副职”和“法治工作联络员”全覆盖;长子县借助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平台,聘任3500名网格“格长”为法治宣传员,在全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襄垣县的《学法》小报以文字的形式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传递法治动态;长治县的法治文化公园、屯留的“法治宣传一条街”、沁县的法治文化橱窗、武乡的法治文化长廊等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2014年,全市共开展各类法治演讲比赛约38场,参加人数1027人;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考试、竞赛约147次,参加人数约25300人;共组建各种文艺演出团体230多个,共创作各种法治题材的文艺节目2600多个,每年组织调演、汇演约1400余场次,极大地繁荣了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读本42890册,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357890份;市、县报社刊发法治报道文章8500余篇,市、县电视台播出法治节目5300余个;举办了法治长治建设摄影展,受众20多万群众,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积极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坚持以“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为重点,继续开展依法治理标兵、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新增3个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6个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12个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12个市级依法治理示范乡镇,3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促进了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采取“十条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提供了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1.法律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引导全市律师以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为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提供好“五个服务”,即:主动跟进服务、贴切高效服务、热情诚信服务、创新发展服务、规范精准服务。二是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了4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品行良好、在服务企业改制方面有丰富经验和突出业绩的律师组成了律师法律服务团。三是定期组织律师参与新上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研究存在的问题并制订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四是定期组织召开律师和企业家座谈会,主动为企业和投资者排忧解难。五是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联盟,隆德晟、选大、宇誉等律师事务所的一批优秀律师受聘成为该联盟会员,旨在创新服务中小企业的模式和措施,更好地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律师共担任规模企业法律顾问192家。  

2.成立长治市律师行业党委。2014年12月27日上午,中国共产党长治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成立大会隆重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律师党委第一届委员,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黄小飞当选为党委书记。我市是全省第一个获得市委组织部批准成立的市级律师行业党委,也是第一个召开党员律师大会的地市。  

3.严把律师入口关。为规范律师执业准入管理,考核实习律师的政治业务水平,8月16日由市律协组织对全市2014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组织了面试考核,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遵守以及办理律师业务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进行综合评议。  

4.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一是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和行政措施的审查,为各级政府在决策咨询、行政审批等领域环节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目前,我市律师共担任市、县政府及各部门常年法律顾问共58家。二是参与领导接访。组织律师为来访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者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和引导来访人员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接受信访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对来访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协助信访部门维护来访秩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员,引导其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法律援助。三是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律师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共同会商评估,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处理重大敏感事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多管齐下推动律师成为法治宣传教育主力军。一是把每一次公开的庭审活动作为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教育课堂。二是通过法律顾问这一服务平台,发挥律师普法宣传作用。三是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全市律师利用法治宣传日、宣传月,结合“法律六进”等活动,深入开展送法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四是利用新兴媒体创新普法形式,与长治市电视台联合推出的《律师说法》栏目,截至目前已制作播出600余期。  

6、扎实开展“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省律协举办的以“诚信执业,服务社会”为主题的2014年全省女律师演讲比赛中,由我市推荐参赛的裴宝莉律师在比赛中以绝对的优势从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一举夺得本次比赛唯一的特等奖;英佳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组织全所律师向社会弱势群体捐物捐款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维尼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推行该所坚持了十五年的“当事人评议律师”活动,向当事人发放评议卡,搜集当事人对办案律师的意见建议,及时纠正和查处存在的问题;北野律师事务所以“追求真理是律师的社会责任”为主题开展了演讲比赛;理冠律师事务所大力推行风险代理服务,将服务的触角深入到服务对象的各部门、各方面、各环节。  

2014年,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法律事务705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1%;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8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83家,全市律师业务收入约4697万元。  

7.公证工作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全市各级公证机构积极做好涉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城镇化建设等重要工作领域的公证事项;着力为招商引资、新上项目、中小企业、高速公路、铁路、城市改造、安居工程、农业产业化、企业改革、县域经济发展、1+6城市群建设等各个方面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劳动关系、财产继承、保全证据等方面的公证事项。  

市公证处为潞安集团与美国企业签订《高新技术合作合同》进行了现场公证,为首钢长钢公司投资千亿元项目建设中借贷出现的情况及时办理了公证,保证了项目顺利进行;长治县为成功集团办理了集团《采矿权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使企业顺利解决了贷款问题;沁源县为旧城改造办理110余份公证,保证旧城改造顺利进行;襄垣县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竞赛全程监督,公证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部分县(市、区)还积极为第十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公证法律服务。  

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我市组织全市的公证机构进行了质量检查,在各公证处自查基础上,市局抽调资深的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全市部分公证处的卷宗进行了抽查。平顺县公证处在省厅的质量检查中,所有卷宗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赞扬,将做为样板进行推广。  

今年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186件,(其中国内共受理2708件,涉外、涉台、港、澳公证1478件),收费共计105余万元。  

    8.法律援助工作争创一流。一是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案件质量,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均建立健全了质量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质量投诉制度和查处机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建立了案件归档与案件补贴发放关联制度,坚持受援人回访制度。二是继续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已全部投入使用。三是以便民、效率、质量为重点,降低了受援门槛,畅通了申请渠道,简化了受理程序,广泛推行了法律援助申请代受理制、“点援制”、法律服务资源调配机制、异地协作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从而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四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14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建率达100%;在全市3469个村委(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3352个,已建率达92%;与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团委、劳教所(看守所)、军分区(武装部)等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联合设立了1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依托大专院校、大学生村官等组织和个人,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179名。目前,全市已建立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体系——“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五是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职能作用。六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稳步推进。市中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采用发放宣传材料、便民服务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百姓生活;壶关县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标准概括为“三个做到”和“三个无”,即“接待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受理审批做到便捷高效、案件办理做到规范达标和服务时间无盲区、服务设施无障碍、服务工作无投诉”。    

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3398件(民事2881件,刑事498件,行政1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达到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十点三,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量;受援人总数达到26764人(案件受援人3620人,来访咨询21676人,来电咨询5088人,代书2436件),受援人总数达到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八十一。  

9.司法鉴定质量不断提高。一是机构建设持续发展。我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17家,占全省机构的12%,执业司法鉴定人390名,占全省执业司法鉴定人的10.6%,执业司法鉴定人中有48%的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鉴定业务涉及法医、司法会计、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质量、农作物损害、车辆技术安全、痕迹资料、建筑工程、矿业等18项鉴定类别。二是规范管理稳步推进。2014年6月,长治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被省厅评为“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市司法局鉴定科被表彰为优秀组织单位。三是质量层次不断提升。参加全国“宋慈杯”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组织20人次先后6次参加国家、省级培训,提高了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召开全市司法鉴定工作会,总结部署工作,表彰和平医院、市人民医院、襄垣、永鼎等4个司法鉴定机构和14名司法鉴定人,带动提高了全市司法鉴定水平。四是社会形象高点攀升。2014年,全市共鉴定案件3403件。其中,三大类鉴定业务量2635件,其它类鉴定768件。司法鉴定人出庭37人次。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报告书1193份,采信率100%,没有发生一起投诉案例,得到了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永鼎司法鉴定中心的太焦铁路立交桥工程建设鉴定事项,襄垣司法鉴定中心的乡村公路款挪用案鉴定事项,顺通司法鉴定所的3.26平顺重大交通伤亡事故鉴定事项,屯留司法鉴定中心的长邯高速路绿化带破坏事故鉴定事项,等等,都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应有作用。  

10.司法考试工作顺利实施。在做好上年度成绩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备案、审核工作后,我局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认真落实“慎重、严密、细致”的总要求,于9月20日、21日成功组织了2014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为确保考试万无一失,我们制定了《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实施方案》、《2014年考务分工职责》、《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对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做了具体安排,成立了由考务组、监考组、保密组、保卫组、后勤组组成的考务办公室,专门组织召开了长治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并多次对监考人员及考务人员进行考前培训,考试期间利用无线电管理部门专用检测设备等高科技手段,对可能出现的电子作弊信号进行拦截。实现了司法考试报名、组织实施工作的“零差错”、“零失误”的目标。2014年长治考区司法考试应考1447人, 缺考310人,实际参考人数1137人,参考率为78.6%。  

(三)创新“十项举措”,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  

1.高质量开好省、市现场会,推广执法新范式。6月19日,我们在沁源县召开了全市“两类高危人群”管理工作场所建设现场会,推广沁源县司法局建立高标准社区矫正中心、成立社区矫正特勤大队、建设三个社区矫正和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经验做法,对全市起到了有力的示范推动作用。9月12日,全省社区矫正现场会在我市沁源县召开,沁源县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得到了省厅领导的认可,并在全省示范推广。  

2.加大督查培训,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2014年3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大检查、大培训、大调研工作。11月开展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法工作专项交叉检查。今年全市组织各种执法检查7次,实现了13个县区、149个司法所执法检查全覆盖,管理教育质量不断得到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沁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档案交叉大评比、大检查,重点解决了档案内容填写不规范、执法环节反映不完整、档案台账突击填写及工作人员有关业务不熟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  

3.建起“两类高危人群”指挥中心,提升了科技管理水平。我局与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签订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战略合作协议,全市13个县区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全部启动,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控覆盖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24小时全天候监督管理,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也有效的解决了工作人员少、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多、活动范围广、跟踪管理难等问题。今年,我局投资30万元建起了市级特殊人群监控指挥中心,实现了对全市13个县(市、区)社区服刑人员的分屏监控和联网,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科技管理手段。  

4.狠抓社区矫正场所基地建设,打造执法监管新的平台。一是夯实规范执法基础,我市现已建立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就业基地16个,教育基地24个,社区服务基地37个。有5各县区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全市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的建成率达到50%。二是做好社区矫正帮扶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劳动技能培训1560人次,为122人提供了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帮助161人从事餐饮、果品买卖、煤炭运输等个体经营,协调民政部门为76名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了低保,为368人落实责任田,组织企业、事业和有关单位安置180余人,为120人提供帮扶金额39600余元,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11%以内,为我市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5.全面开展心理咨询工作,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矫治水平。我局与长治市心理研究中心合作,投入60万元专门举办了两期心理咨询师司法行政培训班,组织全市98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同志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学习和考试。目前,全市参训人员已全部获得心理咨询师培训结业证,共计68人考取了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全市每个县区至少有3名以上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心理矫治工作普遍得到开展。郊区司法局对全区243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进行全员心理矫治咨询教育。屯留县司法局局长王仁虎,每年要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单独心理矫治谈话。今年以来,全市共进行心理咨询辅导3026人次,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有效防止了“两类高危人群”重新违法犯罪。  

6.不断实践探索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沁源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从创新探索到规范提高,不断提高监管改造质量, 连续四年实现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形成了具有鲜明山西特色、长治特点、沁源特征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个平台、两支队伍、三级体系、四大工程的‘1234’”新范式。2013年至今辽宁省葫芦岛市及我省6个地市56个县区司法局慕名组团来我局考察调研。2014年8月2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王建明书记对沁源县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沁源县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积极探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要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并在全省推广。”省司法厅崔国红厅长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沁源现场会上指出:“沁源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主要有敢于担当、站位很高、创新有力、体系完善四个特点,为全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创作了很好的范式”。今年11月省厅确定沁源县司法局为全省社区矫正综合标准化试点。  

7.开展三网三查,理清人员信息。为了准确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摸清“三无”、“三假”人员情况,司法、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利用服刑在教人员信息网、常住人口信息网和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帮教网,加强对辖区内即将释放人员、下落不明人员、见档不见人和“三假”人员的甄别查找工作,做到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8.建立一人一档,加强分类管理。统一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档案格式,严格实行一人一档,提高管理的针对性。长治县安帮办创新举措,把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建在乡镇司法所的同时,要求“以村建档”,即每个村建立档案,以利于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掌握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9.开展第十二个“暖心回访月”活动。我市连续12年在每年九月份开展“暖心回访月”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走访,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为他们解决各种问题,注重观念更新、思想引导、解决困难、讲究实效等多种方法感化、教育“两类高危”人员。全市共帮助161人从事餐饮、果品买卖、煤炭运输等个体经营,为220人提供帮扶金额39600余元,并协调民政部门为321名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了低保,为688人落实责任田,对生活极度困难的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慰问,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帮助他们解决了生活上存在的困难。  

10.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积极协调综治、公安、民政等部门对我市辖区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和摸底调查。2014年,全市共排查了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714人。在开展帮扶活动中,落实低保的有15人,复学的有19人,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的有4人,推荐就业的有6人,家庭寄养的有7人,其他方式帮扶的有487人。  

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971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5114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857人,累计重新犯罪8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11%,重新犯罪率比全国0.21%低近1倍。全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8225人。两类高危人群”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四)突出“两个重点”,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我市现有基层司法所146个,已有130个被省厅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总数的89%。9月24日-26日,省人大对我市司法所建设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对我市司法所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14年以来,共排查纠纷线索5244件,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429件,代表基层人民政府处理1853件,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154件,开展法律宣传1920次,受教育面96万余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506条。  

2.以创新工作为重点,深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将近年来全市各县(市、区)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收集汇编,印发各县(市、区)学习参考。目前典型案例汇编正在审稿当中。二是初步制定了《关于全面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拟在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设“人民调解室”,建立诉调对接,缓解审判压力。三是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了一批人民调解员志愿者,充实了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四是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转型综改攻坚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专项活动。五是从今年起,对市交调委的卷宗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每季度评查一次,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城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初步建立,在《上党晚报》开辟了“社区和事佬”栏目以案说法;黎城县在住建、人社、国土、环保等九大领域组建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实现了“六统一”(名称、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和“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潞城市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实施意见》、《潞城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工作奖励办法》等文件。  

目前,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84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853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060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今年的全省人民调解表彰会上,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个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被表彰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交调委安静华、城区太西街道调委会马丽芳等24名调解员被表彰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城区东街街道调委会董乃芹、郊区堠北庄镇堠西庄村调委会申支平等20名调解员被表彰为“功勋人民调解员”。  

(五)开展“四项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政法系统专项整治活动等,狠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树立了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形象。  

1.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主要任务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夯实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共组织集中学习56次,重点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等20余种重要文件、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3月21日上午赴平顺县西沟村接受艰苦奋斗传统教育;举办了“市司法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答题(50题)”;4月14日举行了“学先进 转作风——董乃芹先进事迹报告会”;5月13日听了“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纪律性,学习焦裕禄,争做好公仆”的党课报告;活动期间共编写简报28期,撰写心得体会55篇;积极组织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在线学习,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6月26日-27日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业务培训。  

2.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市委“十条纪律”、省厅“六个不准、六个严禁”,“五一”、“十一”期间查纠“四风”,营造加强廉洁纪律、查纠“四风”的浓厚氛围。  

3.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在全系统开展了“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并与党员干部签订了勤廉守纪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开展了“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把问题查摆、社会监督、明察暗访、案件查办和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形成整治合力。三是开展了以“力戒四风、勤廉为民”为主题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从政意识。四是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对政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政法委的具体部署,扎实开展了干警理想信念滑坡、干警纪律作风、干警参股经商办企业、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律师诚信执业、社区矫正公正廉洁执法等司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4.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和下发了《长治市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成立了由纪检组牵头,各科、室、处、所、中心参与,专人专职管理的内部监督体系,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并就明察暗访过程中和征求意见中发现、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工作作风进一步端正。

同志们,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离不开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更离不开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扎实努力工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对大家以及辛勤工作在司法行政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我们将继续围绕省、市精神,凝心聚力、克服困难,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引领,强力推进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落实“六大发展”、务实推进“五五战略”,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今年,市委根据省委精神以及工作需要,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做了一些调整,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职能划归到市委政法委。下一步,我们要积极适应这一调整,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法治长治建设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方案,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民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普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组织策划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宣传活动,为省委“六权治本”、“六大发展”、市委“五五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要深化“法律六进”、突出“五大重点”普法对象,要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指导性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努力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要继续大力实施“十大法治文化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要加强普法信息工作,创作优秀普法产品,推动全市普法资源共享。  

二是健全普法教育工作机制。要积极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要协助指导市县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体公益普法活动;要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建设,推进普法工作。  

三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要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联系示范点。  

四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要抓紧完成好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全面落实;各县(市、区)要及早动手,全市拟定于10月份进行“六五”普法工作检查总结,全面系统总结“六五”普法;要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起草好“七五”普法规划。  

(二)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竭尽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律师工作方面,一是以律师服务综改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创新律师法律服务方式方法,为综改试验区建设保驾护航。二是广泛开展“律师进企业”、“律师进社区”、“律师进乡村”、“律师进学校”、“律师进单位”活动,切实做好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三是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律师准入机制,加大对律师日常管理和考核,深入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五是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创新活动载体、充实党员队伍,提升工作实际效果。  

公证工作方面,一是落实省厅《关于推进全省公证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增设公证机构,解决当前市公证处人员少、工作量大、群众办证难的问题。二是建立行业管理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公证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建立公证联络站,利用司法所建立联络平台,及时收集群众的办证信息,通过定时上门服务等方式,解决群众的办证需求。四是建立长治公证论坛网站,解决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中遇到的问题,集思广益,同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法律援助工作方面,一是加快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在基本上解决了“有”的基础上,今年将着重在“优”上下功夫。二是要以便民、效率、质量为重点,降低受援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申请渠道,简化受理程序,广泛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代受理制、“点援制”、法律服务资源调配机制、异地协作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努力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三是力争到2015年底在全市所有的社区、行政村全面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已建率达到100%;四是组织工作基础较扎实、法律服务资源丰富的市直、市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到力量薄弱、资源缺乏的县区开展公益性法律活动,提升县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五是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排查、化解工作,参与调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事件处置等法律事务,为党委和政府排忧解难。六是开展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使用中央财政、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省中心下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情况的检查,保证办案经费的使用效率和信誉。七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加强对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等方面指导和管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2015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目标是:办案数量与当地人口总量之比不低于万分之五点五,受援人总数与当地总人口之比不低于万分之六十五。全市办案数量总数不低于1850件,受援人总数不低于2.2万人。  

鉴定工作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要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卫生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建立与审判机关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的衔接运行机制,共同规范司法鉴定的名册管理;要完善鉴定人出庭办法,不断健全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的各项制度。二是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的质量层次。要按照“分批帮、重点建、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做好“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创建命名活动。今年要适时召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三是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的执业行为。一方面要加强现有信息系统的学习。另一方面,要建立司法鉴定案件管理信息平台,机构从案件受理到终结,全程实行标准化程序操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的管理机制。局司法鉴定科要认真做好准入管理、名册管理、执业管理和监督处罚等工作;司法鉴定协会要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建立协会的运行、技术、监督、培训、教育、研究、交流等7个平台,为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证;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以实力和信誉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司法鉴定法律服务需求。五是进一步传递司法鉴定的社会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最大程度的把司法鉴定的社会影响力体现出来。除组织司法鉴定工作者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外,8月中旬,结合省厅命名全省第三批“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协会拟在市八一广场举办“司法鉴定映上党”颁奖晚会,表彰先进,展示成果。12月4日,还将结合“国家宪法日”活动,在全市组织有奖知识答题。  

司法考试工作方面, 进一步细化工作环节、明确质量目标、规范操作方法,完善考试工作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规范工作场所秩序,全面圆满完成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三)做好两类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扎实开展“两类高危人群”工作,以提高监管质量为核心,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实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考评全省“保三争一”的目标定位。  

一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严格进行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教育矫正和帮扶工作,为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教育、监管、帮扶工作。完善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加强教育矫正工作,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增强其认罪悔罪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通过专项培训以及建立志愿者队伍的方式,积极探索开展心理矫正工作的有效途径,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积极建立完善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根据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矫正教育,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全面落实帮困扶助工作,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的人员落实责任田;要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使其重新融入社会,控制两类高危人群重新犯罪率。  

(四)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大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力度,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队伍履职能力;继续做好对各基层司法所所务管理、业务开展、文书使用、档案规范等各项工作的指导工作,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开展。  

二是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社会稳定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认真做好2015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机制,认真准备,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报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30项专项整治活动等,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作风的大转变促进工作的大发展。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带动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忠诚信仰、严格自律、勇于担当上求提高、见实效。  

二是强化队伍教育培训。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履职能力;与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相结合,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七一”前后,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一次专题党课,推动形成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浓厚氛围;发挥廉政文化的镜鉴作用、红色教育基地的震撼作用、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要旗帜鲜明地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党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选任干部。对不廉洁、乱作为干部依法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对不作为、不胜任干部及时予以调整,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掌握清楚、适时使用。  

四是强化典型引导作用。组织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发现、树立和大力宣传一批新时期有较大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正能量、激励引导形成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是继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一把手”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新时期、新阶段的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与时俱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努力为我市全面落实“六大发展”、实施“五五战略”,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