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情况 

  2003年司法部、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并从2004年开始每两年命名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我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目前,全市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分别是:城区景家庄村、郊区霍家沟村、壶关县常平村、郊区马厂乡马厂村、长子县宋村乡西郭村、平顺县西沟村、武乡县丰州镇城关村、长治县西火镇东庄村。其中,城区景家庄村因原支书贪污判刑被摘牌) 

  二、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创建情况 

  2003年开始,全省每年命名一批“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目前,全市共有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67个。 

  2010年开始,全省每年命名一批“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目前,全市有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4个,分别是:平顺县西沟村、长治市交警支队、长治市国税局、潞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