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

  今年以来,长治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有关部署,坚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引领,突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法律服务、两类高危人群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连续第十三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为全市实施“五五战略”、加快“六大发展”、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小康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16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规划目标,强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协调和服务市委市政府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先后参与了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法治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两个《实施意见》目标责任分解的起草与讨论,推动全市各级把“六五”普法列为党政重要议事日程,较好地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二是年初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普法依法治理进展情况。与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联合成立长治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研究推进全市普法工作。四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纳入了中小学校教育大纲,纳入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平安综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战略,用制度和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五是6月30日与市委宣传部共同召开“全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动员暨骨干培训会”。7-8月份组织十四个检查督导组,由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带队,对13个县区、高新区和143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推动全市切实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广泛深入,氛围浓厚的大普法格局,不断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2、突出普法重点,增强宣传实效。一是以树立宪法权威、强化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为重点,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抓了“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和国家基本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二是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组织和推动全市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局投资10万元编印下发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决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共10000余册,组织领导开展法治论坛,对各级中心组学法进行检查,组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无纸化学法考试,推动全市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广泛开展。三是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建立起武乡八路军纪念馆、西沟展览馆、大辛庄戒毒所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0多个;与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长治”学法知法答题竞赛活动。推动全市1600余所中小学校做到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请率达95%。四是以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453家;协调推动安监、中小企业、工商、税务、司法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宣传;同时推动各企业重点加强了对经营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和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充分利用企业内部期刊杂志、企业内网、企业文化建设平台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企。“12.4”法制宣传活动丰富多彩。12月4日上午,在八一广场组织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共有70余个市直单位参加,市四套班子领导现场参加了活动。《长治日报》在活动当天发表了专刊,市委书记马天荣、市长席小军均发展了署名文章。此次宣传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200余人次,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及宣传材料17000余份,展出法制宣传展板90余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各县(市、区)也都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12月4日至18日全市进行了无纸化普法考试,共45000余人参加了考试。以提高农民、社区居民法治意识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推动广大农村、社区普遍设立农民夜校、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栏,为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免费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69200余本,发放《农村法制宣传挂图》3462套41544份,其中局投资6万元。组织向广大农村社区赠送配备各种法律图书56000余册;组织推动全市农村、社区“两委”骨干法治培训,培训率达95%;积极开展农村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编辑《“三农”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一书,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提供服务。通过“六进”活动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中小学生、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民(居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3、打造文化精品,实施“三十”法治文化工程。一是多元投入。着力加强教学课堂、传统和新媒体、城乡广场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各种LED屏、移动通信、各种宣传栏广告牌、乡村舞台、城市影剧院、各种图书阅览室等“十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全市在市区繁华地段、县城中心广场和部分企业、乡村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等2100多个;各县区普遍建起法治宣传一条街;各县区各单位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发挥了巨大作用。市局投资13万元,开通了流动法制宣传车。组织编发普法短信60余万条。二是创新载体,开展了法治报告会、法治文艺表演、法治大篷车、法治集市、法治书画摄影、法治警示教育、法治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无纸化学法考试、大型街头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十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各县区各单位法治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如火如荼地开展。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网上宪法知识竞赛和宪法宣传的书画作品、公益广告、警言标语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全市约47000人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10月24日组织承办了法治内容的“上党文化大讲堂”第29讲。举办了法治长治建设摄影大赛。三是丰富内容,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新闻和征文、法治宣传教育课件、法治视频音频节目、法治挂图和宣传画、法治文艺节目、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图书报刊、法治生活用品等“十大法治文化产品”的编制、制作和写作、创作,为群众提供了巨量的林林总总的多种法治文化产品。其中我局与电视台合办的“律师说法”,12·4专版报纸和领导干部法治论坛专版,成为人们汲取法治营养的大餐。近日我们还组织编印了《法韵上党》一书,该书作为“三个文化”系列丛书向全省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大会献礼。

  4、加强法治创建,注重典型引导。坚持以“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法治县市区、依法治理标兵单位和示范单位,全国民主法治村等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和参与全市各项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7个;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6个、示范单位75个;市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14个、示范单位406个;县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1734个。在依法治理方面,全市各种专项整治取得极大成效。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今年一个突出重点是搞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此项工作宣传部牵头,我局具体组织前一段汇总全市工作情况,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进行了全面汇报,受到了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六五”以来,我市先后获得了“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市”和“‘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市”,我们努力争取在“四五”、“五五”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的基础上,再夺“六五”普法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二)围绕大局,提高各项法律服务水平,着力推进新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在做好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管理基础上,重点:一是围绕群众打官司法律服务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率先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415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市3575个村(社区)全面进行对接。截至目前全市农村法律顾问共接受电话咨询服务5136人次;法律顾问入村接待群众4334人次,在律师事务所接待群众3219人次;法律顾问参加村和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听证会78次;为各种项目建设提供服务112个;参与农村各种事务管理研讨342次;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服务1054件;指导顾问助理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668起,其中重大纠纷22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受众群众86657人次,各县司法局围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4449份(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困难中起步,实现良好开局,在基层产生较大影响。省厅专门向全省转发了《长治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施意见》,肯定和介绍了长治市的做法。二是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各级党政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770家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诉讼法律事务13705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874件。三是在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进行集中学习整顿。四是根据中央精神,按照省市委安排,组织三个组开展了各级党委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五是组织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落实中央关于律师工作新的精神。

  2、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常态化开展,市县两级援助中心依托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开展接待;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职能作用,面向社会无偿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咨询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在全市各司法所和行政村建立起法律援助联络站和联系点,使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普遍建起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四是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在看守所,驻军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五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新的精神,积极参与了山西省援助条例修改调研;六是投资20余万元启动了法律援助远程视频系统建设工程,为疑难法律援助案件专家会诊作好准备。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37件,进行指派服务,受援人总数达38340人次,已完成全年任务。

  3、公证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全市经济建设,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开展公证法律服务,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主动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开展公证服务工作;二是积极探索改革,在全省首创制定了《关于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站的实施意见(试行)》,共新成立联络站170个,开展证前服务,解决群众办证难有关问题;三是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活动,提高了公证公信力和影响力。长治公证处参与了市住建局第二批1728套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的现场公证,为配售工作的公开、公正、有序平稳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到目前,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048件,其中国内公证2682件,涉外公证1340件,涉港澳公证12件,涉台公证14件,办证数量比上年大幅提升。

  4、司法鉴定工作。一是组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十周年成果展和大型街头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约2万余份(册),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工作的认识;二是对全市17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三是组织全市鉴定机构参加了司法部2015年度能力验证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能力和技术水平;四是注重教育培训,7月29日举办了全市规范化鉴定机构培训。全市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4510件。中南铁路周边400余户居民房屋损坏鉴定案件、我市煤矿采空区200余户民房损坏鉴定案件、太焦铁路立交桥工程建设鉴定、3·26平顺重大交通伤亡事故鉴定和我市的安全设备鉴定,都是省内比较有影响的鉴定。

  5、司法考试工作。为119名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9月19日-20日在市五中组织了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我市和晋城市的1660名考生参加了考试,圆满完成今年司法考试任务,连续第十二年做到组织全国司法考试零差错,受到司法部和省厅表扬。2015年共有131人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12月16日至30日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工作。

  (三)不断强化两类高危人群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两类高危人群,即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目前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122人,现在册接受矫正1691人,累计重新犯罪16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19%,低于国家和省控要求。全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8285人,安置率达到98%,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两类高危人群”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矫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市局有18项规定动作,各县司法局有23项规定动作,司法所有17项规定任务。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以“专项整治年”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两类高危人群工作质量。下发了《长治市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和《长治市社区矫正“专项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一批规章制度,先后组织了两轮全面执法检查,保证了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进行。12月14日至18日进行了为期五天的执法办案培训。二是以信息化管理为着力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科技水平。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人员指纹签到工作,城区、沁源县、长治县司法局实现了电子签到。与电信公司合作进一步加大频率,全面实行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管理。全市13个县区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系统全部启动,电子监控覆盖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24小时全天候监督管理,实现了“人防”“技防”同步进行。三是以场所基地建设为落脚点,打造执法监管新的平台。市现已建立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就业基地16个,教育基地24个,社区服务基地37个。有5个县区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如:襄垣县“新岸之舟”、长子县仙翁山基地、沁源县社区矫正中心和新途之旅基地、城区环卫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基地、屯留县馨悦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基地等。全市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的建成率达到50%,充分发挥各中心和基地教育矫治作用,10月23日在襄垣县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场所建设现场会。四是连续13年在每年九月份开展“暖心回访月”活动,组织各县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集中走访,进行继续教育,为他们解决困难。全市共帮助161人从事餐饮、果品买卖、煤炭运输等个体经营,为220人提供帮扶金额39600余元,并协调民政部门为321名刑满释放人员解决了低保,为688人落实责任田,对生活极度困难的85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慰问,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帮助他们解决了生活上存在的困难。五是严格贯彻落实主席特赦令,稳步推进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和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我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依法做好特赦工作。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共特赦53人,其中参加过对外作战1人,四类未成年服刑人员52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走在全省前头,省厅曾两次在全市召开现场会,王建明书记专门批示推广我市沁源县经验。

  (四)创新人民调解,加强司法所建设,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1、人民调解工作。我市共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6个,县级调解组织13个,另有企业、农村、社区基层调解组织3700多个。今年以来,通过加强各级调解人员培训,充实调解员队伍,完善硬件设施,规范档案管理,落实每季例会制度,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交流促进提高,推动工作开展。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607件,涉及当事人31558人,牵动影响40余万人,其中调解疑难复杂案件512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刑事案件5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030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充分发挥了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司法所工作。继续深入组织开展了司法所规范化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我市现有基层司法所146个,其中133个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总数的91%,规范化比例名列全省第一。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司法部表彰一批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司法所和模范司法所长,我市有1个模范司法所、1个先进司法所和2个模范司法所长受到司法部表彰

  (五)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落实“三转”要求,全力落实监督责任,先后出台了《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和《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等11项规章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全力推动六权治本,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列出权力清单41项。四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厅的要求,扎实开展了学习讨论落实、专项整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我局被推荐为省政法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六)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名列全省前茅,但这项工作任务仍然很重,全市工作也不够平衡,仍需下更大的力气;二是有些法律服务人员的素质还不强,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影响服务质量;三是社区矫正执法由于人员少,经费缺,任务重,要求严,有些同志有畏难情绪,个别司法所规范执法有欠缺;四是班子和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的地方,抓系统学习不够,面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形势任务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一系列新任务和新要求还很不适应。

  2016年工作打算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根据“十三五”规划要求,抓紧制定《长治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暨“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启动“七五”普法;

  三是抓紧研究制定新的符合要求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继续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做好两类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奋力拼搏,进一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刑罚执行工作、基层人民调解维稳工作和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发挥职能,发挥优势,努力为我市全面落实“六大发展”、实施“五五战略”,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市,建设“法治长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12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