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治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有关部署,坚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引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法律服务、两类高危人群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连续十四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完成目标责任模范单位”,被省人社厅、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我市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增添动力,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着眼“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
1、突出一个重点,推动七五普法。一是总结“六五”普法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市开展了“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工作,长子、平顺两县以及9个单位(集体)、16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先进,长治县等9个县、103个单位、169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市先进。二是科学谋划“七五”普法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市“七五”普法实施的具体内容、步骤、措施和方法,起草了“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县区司法局长电视专访,开设《长治日报》专版和制作普法专题宣传片、展板等,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2、落实两项制度,增强普法实效。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了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市县人大对新上任干部均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并贯彻落实了人大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全面实行,定期举办了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二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市普法办工作职能,先后制定了长治市普法办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检查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各行业、各单位普法工作职责,实现了部门的齐抓共管。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科技、环保、禁毒等各种专项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书籍28万余册,解答群众咨询24000人次,调解纠纷1580余起。
3、开展三项活动,推进全民普法。一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宣传车为载体,利用“法治大篷车”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力打造贴近群众的普法阵地。以书籍为载体,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农委等17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讨编印了《三农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汇编》。以活动为载体,组织全系统参加了市综治办“平安长治”摄影展活动,发挥了法治文化的导向作用。以主流媒体为载体,开展媒体公益普法宣传,市、县广播电视台播出法治节目5300余条,报纸刊发法治文章8500余篇,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发送信息596万余条。二是扎实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在方式上,市县普遍建立起普法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法律学习通道;在内容上,紧跟时代要求,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政策,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要。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坚持以“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为重点,结合实际,开拓思路,统筹规划,稳妥推进,不断深化单位、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6月,沁源县、城区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区,市普法办被表彰为全国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普法工作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二)围绕大局,提高各项法律服务水平,着力推进新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律师工作。2016年,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法律事务845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118件,律师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635家,全市律师业务收入约4668万元。一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六千律师服务六大发展”活动。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紧扣全市经济结构调整、脱贫攻坚等各项任务实施“牵手工程”,深入开展调研走访、法律体检、法律咨询、风险评估、以案释法、排困解难等系列专项活动,重点转向公司破产清算、并购重组、金融借贷等热点、难点服务领域,及时提供新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二是推进了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服务民生保障工作。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禁毒日等宣传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律师服务扶贫济困工作,组织广大律师进村入户,为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城务工等提供惠农便民的法律服务。四是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我市已逐步建立起一支年富力强、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的信访部门法律顾问队伍,形成了市、县两级信访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架构。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及律师参与信访值班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形成了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接访为主体、律师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互为补充的工作体系。城区建立周一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周三公职律师在信访大厅值班制度;沁县司法局在实践中摸索出“六步工作法”,收到良好效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通过进村召开座谈会、电话联系、提供邮箱、交流情况、发放联系卡和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调处专业性强的信访矛盾纠纷,促进基层干部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问题。五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律师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准确把握当前律师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了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努力提升律师综合素质。六是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年检、初审及设立和律师注册、执业申报工作。我市今年参加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59家、律师438人,经检查全部符合执业条件;审核并向省厅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2件、执业律师申请48件。
2、法律援助工作。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62件(其中刑事辩护和代理344件,民事诉讼代理1892件,行政诉讼代理26件),受援人数为28050人,达到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六十三。一是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圈,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我市已形成了以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线、各职能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立起全市城乡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全市目前有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146个,法律援助联络点3352个,联络员3352人。二是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长兴南路、英雄南路等路网征迁工作,共参与路网征迁司法调解46起,坚持将做群众思想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市法律援助中心、沁县中心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三是“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系统”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目前,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建设好业务用房并确定专人负责,相关设备均已调试到位,“法律援助远程服务系统”正常开展工作。四是充分发挥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职能作用,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面向社会无偿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2016年“12348”热线接听咨询2905人次。五是发挥律协职能优势,确保法援工作有序开展。市中心与市律协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3、公证工作。一是按照省厅要求,5月16日至20日,我市组织公证人员赴成都律政公证处考察,并深入到业务部进行现场学习,推动我市公证人员提高整体业务素质。二是针对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公证服务联络员业务知识匮乏问题,7月开展了全市公证联络员培训会,使公证工作联络站更好开展工作。三是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开展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四是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开展公证服务。沁县公证处积极助推脱贫攻坚,为101户办理亚行项目贷款公证,涉及项目资金320万元;武乡县公证处为全县危房改造办理公证法律服务62件;屯留县、沁源县公证处为私企提供证据保全公证,并为县环保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襄垣县公证处第四次对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分房仪式全程监督,涉及住房672套。五是狠抓公证质量建设,认真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根据省厅要求,我市采取公证处划片交叉检查、市局全程监督的方法,对全市十二个公证处1-12月的公证卷宗进行了评查,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并现场制定整改措施。
4、司法鉴定工作。长治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9家,执业司法鉴定人460名,预计2016年全市办理鉴定案件4500余件,收费420余万元,48%的执业司法鉴定人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一是按照省厅部署在全市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活动。5月召开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19个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签订了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并召开专题座谈会,成立了长治市司法鉴定专家组,推动了我市司法鉴定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从6月中下旬开始,对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全面检查,并登记造册。三是根据省厅要求,组织全市范围内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组织全市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申报参加2016年度司法鉴定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以评促学,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四是我市司法鉴定队伍为党委政府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决策依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根据省厅部署,于11月4—6日举办了全市法医临床类鉴定人参加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培训及考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法医临床鉴定适用标准,为民事赔偿责任提供重要依据。
5、司法考试工作。我局对2015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122名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备案,并对上年度46名考试合格的本科在读人员按一人一卷组建业务档案、登记入册。9月24—25日在市五中组织了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我市1276名考生参加考试,首次采用的“人像识别系统”取得良好效果,总体实现了“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总目标,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司法考试任务,连续第十三年做到组织全国司法考试零差错,受到司法部和省厅表扬。
(三)不断强化两类高危人群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926人,累计解除7458人,在册1468人,累计重新犯罪17人,重新犯罪率为0.19%,重新犯罪率低于国控、省控要求。刑满释放人员在册人数6749人,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两类高危人群”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加大督查力度,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根据省厅部署,我市先后开展了“冬季行动”、“除隐患、强基础、保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防脱管漏管虚管”和“社区矫正宣传年”等专项整治活动。7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大检查、大培训、大调研工作,对13个县(市、区)司法局的执行档案、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执法活动、基地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5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了随机抽查,对75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矫正谈话,召开了13次县区社区矫正座谈会,参会人数达230多人。今年全市组织各种执法检查7次,实现了对13个县区、3/4司法所执法检查全覆盖。
2、建起电子监管平台,人防技防同步进行。市县司法局共投资300余万元,全面实行社区服刑人员GPS手机定位。全市13个县区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已全部启动,电子监控覆盖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24小时全天候监督管理。指纹人脸签到实现全覆盖,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环节全程留痕。沁源县司法局创新监管,率先使用电子腕表监管定位手段。
3、狠抓社区矫正中心场所建设,打造执法监管新平台。市局投资40余万元建起社区矫正中心管理平台;襄垣、沁源、城区、壶关、郊区、长子、沁县等共投入1500余万元分别建起高标准多功能社区矫正中心,为规范执法提供了阵地。6月,民盟长治市委员会“黄丝带”服务中心在城区社区矫正中心和潞城市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挂牌成立,旨在联合政府、社会、家庭三方力量,充分发挥民盟组织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帮教和服务管理。
4、全面开展心理咨询工作。我局与市心理研究中心合作举办了第三届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培训班,目前,全市128人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结业证书,68人获得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其中二级25人,三级43人,全市每个县区至少有3名以上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今年,3825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心理咨询辅导,覆盖率达到90%以上。郊区司法局对全区243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进行全员心理矫治咨询教育;屯留县司法局局长每年要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单独心理矫治谈话。
5、解决了高新区社矫安帮工作代管问题。由于高新区没有司法机构和司法职能,造成安全漏洞,10月,我局协调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了社区矫正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规定高新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由郊区司法局代管,高新区明确工作负责人与郊区司法局进行工作衔接,由高新区支付郊区司法局每年30万元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这使高新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关系进一步理顺,消除了我市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6、开展社区矫正岗位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10月2日至4日举办了全市社区矫正档案评查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档案和工作档案,统一了全市社区矫正台账内容,对提升我市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社区矫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7、开展第十四个“暖心回访月”活动。我市连续14年在九月份开展“暖心回访月”活动,各级帮教机构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集中走访和面对面沟通,为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共帮助141人从事餐饮、果品买卖、煤炭运输等个体经营,为210人提供帮扶金额29600余元,并协调民政部门为321名刑满释放人员解决了低保,为688人落实责任田,对生活极度困难的85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慰问,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
8、真情帮矫,人性化执法。6月27日至7月1日,我局与山西易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联合开办了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互联网+创业就业培训班”,50名培训对象中已有10多人开设了网上淘宝店,3人要求由电子商务园区联系企业提供就业。6月,我局下发了《长治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及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目前共办理司法救助42件,发放援助资金8万元。
(四)创新人民调解,加强司法所建设,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1、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814个,人民调解员11676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8000余件,调解成功17800余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000余件,涉及金额150000.8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60余件600余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50余起8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防风险、解纠纷、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聚焦全市重点改革发展领域,聚焦劳资、医疗、交通、环保等民生热点领域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共调解各类重点改革发展领域涉及的矛盾纠纷40余件,调解成功35件。二是组织开展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工作,决定推荐长子县岚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潞城市辛安泉镇石梁村调委会主任石晚良等三人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87人。一是严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年检注册。2016年共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证9人,暂缓注册2人,暂缓注册法律服务所4家。二是组织开展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报名工作,共有52名申请人符合条件。三是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我争先”专项活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30余家,代理诉讼事务860余件,代理非诉讼事务280余件,调解纠纷5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8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8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四是对2015年通过审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考试。五是开展了高等院校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人员工作,我市共接收实习人员30名,已全部妥善安排实习场所。
3、司法所工作。2016年,全市司法所排查纠纷19000余件,调解纠纷18500余件,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600余件,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500余条。一是召开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对2016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做了安排部署。二是开展了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向省厅上报示范司法所6家。三是3-5月,组织全市146名司法所长参加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培训班。四是7月举办了全市公证法律服务联络站业务培训班,提高了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公证业务的服务能力。
4、人民监督员工作。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人民监督员的普选程序、确认程序、补选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我局专门成立长治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组,召开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会议,现拟选任人民监督员57人。
(五)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会议精神,有效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查纠“四风”工作的通知》。
2、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我局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深入开展自查,采取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确保了局机关风清气正、清正廉洁。
3、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3月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各县市区局长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4、大力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项活动。为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厅、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制定《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项活动方案》,并作出职责分工。
5、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市司法行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以“尊崇党章、严守规矩、带头守纪、从严律己”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全面提升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开展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活动,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骆惠宁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李培斌同志看齐”的主题演讲、主题摄影、主题征文等系列活动等,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制作“两学一做”学习园地展板、利用LED屏幕滚动宣传学习教育知识要点,以轻松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示“两学一做”学习内容。
2、抓好干部教培训。一是采取“两结合一鼓励”的方式,即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考试,努力提高我市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效果。二是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参训人员的学习积极性。通过授课、讲座、报告会、讨论、简报、报刊、知识竞赛、演讲和在岗自学等形式进行学习教育,拓展学习平台,增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三是利用现代化学习手段,提高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专家授课的便利条件,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司法行政制度及法律服务专题”学习培训,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在线学习。
二、存在问题
1、基层队伍建设薄弱。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的149个司法所,在编工作人员153人,公益岗位67人,平均每个司法所1.4名工作人员,然而平均每个司法所要管控两类高危人群62人,而且承担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9项工作,人员短缺,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司法所履行职能的基本需求。
2、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少数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创新意识不足。
3、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经费困难、基层交通工具落后、科技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制约和影响着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2017年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大力宣传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治建设新格局。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乡村”的创建活动,为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做出贡献。
2、继续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办法;开展律师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化指标体系和律师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县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力开展“县级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活动和“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组织好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竭尽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3、继续做好两类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努力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0.2%以下。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矫安帮工作中来。健全安置帮教工作体系,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监督、教育、档案管理等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矫正人员人员送温暖和关爱,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
4、继续推进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司法所设置和人员配置,努力满足司法所履行职能的基本需求;深入开展示范化、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开展。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使选任管理与使用紧密衔接,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职能作用。
5、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问责追责,列出责任清单,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作风建设,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强化案件查办和对制度贯彻落实的监督问责,推进刑罚执行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众志成城,锐意进取,进一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刑罚执行工作、基层人民调解维稳工作和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为确保我市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