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今年以来,长治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担当,认真履职,工作有声有色,任务全面完成。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中央、省、市安排部署的工作重点全面完成。2017年,长治市司法局、襄垣县司法局、平顺县司法局、沁源县司法局被省人社厅、司法厅表彰为山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长子县岚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潞城市辛安泉镇石梁村调委会主任石晚良、沁县新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杜云、沁源县沁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郝金凤在第五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受到全国表彰,起到率先垂范作用。主要亮点工作有:
(一)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我们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实效,精心组织和实施了一系列全市性大规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面向主城区59个社区590户空巢老人、残疾人、困难职工、留守儿童家庭,组织230名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等法律服务志愿者,以每个社区组建一支3—4人小分队的形式,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服务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关爱卡”、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深受群众欢迎。二是面向市直16所高中2万余名学生,择优选派在我市“以案释法”演讲赛中脱颖而出和具有在中央电视台“法律大讲堂”讲课背景的优秀律师,以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为主题,巡回开展开放式、互动式法律宣讲活动,引爆了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热情。三是面向全市15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从潞城监狱、长治监狱、长治戒毒所邀请专职心理咨询师,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和特点,针对性地编写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贪污贿赂、毒品危害等8个专题,巡回开展靶向式法治宣讲活动,真正使广大社区服刑人员受到了一次触及灵魂的法制洗礼。四是面向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组织专业律师团队巡回开展“法律体检”活动,查验内部管理、审阅合同文本、出具法律意见书,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潜在法律风险。五是面向农村“两委”干部,围绕村委换届、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热点问题,组织优秀律师集体备课,每县选择一个矛盾比较集中的乡镇,巡回开展专题法律宣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面向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按照省司法厅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89.61%,全省排名第三,营造了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与此同时,我们借助全市“五道五治”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有点有面、有模有样、有品有位、有力有序、有形有效的“十有”法治文化建设,因地制宜新建一批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文明融合的法治文化阵地。到目前,全市建成法治文化公园40个,法治文化广场43个,法治文化一条街23个,法治文化大院137个,法治宣传广告牌1280个,“法治文化墙”4149块。
(二)继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一是突出抓党建,着力解决律师行业党组织严重弱化问题。我们结合省市“三基建设”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先后为律师队伍中32名“隐形党员”、“口袋党员”理顺组织关系,将40个市直律师事务所划片分设为“长治市律师第一、二、三、四、五党支部”,真正实现了律师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组织各律师支部选举支部班子、完善相关制度,在第一时间向各支部赠送党组织标牌、党旗、党徽、党章、学习资料、学习笔记本等党务用品,引导他们在组建之初就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二是重点抓管理,着力解决律师队伍中违规执业问题。我们坚持维权惩戒两手抓、两手硬,在积极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益的同时,秉持“严管厚爱”理念,切实破解我市律师队伍中长期存在的少数公职人员违规执业、兼职律师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法律援助律师以双重身份执业等问题,先后对19名违规执业律师进行惩戒处理,其中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人受到行业警告处分,5人由专职律师改为兼职律师,4人申请停止执业,2人暂缓年度注册,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三是持续抓业务,着力搭建律师队伍执业能力建设新平台。首次高规格举办了我市执业律师面授培训班,邀请省市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和党校教授为全市400余名执业律师集中授课,切实提升了全市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执业能力;同时,联合市委宣传部成功举办首届青年律师以案释法演讲赛,有效促进了青年律师的成长成才。
(三)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量年活动。通过组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巡回宣讲、心理辅导等活动,不断强化管控力度。今年以来,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412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0716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7510人次,进行心理辅导2686人次。城区司法局依托公共自行车公司建立公益劳动基地,组织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对主城区60余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定期进行保洁,受到广大市民欢迎。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特别是,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期间等敏感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多轮排查、严密防控、严格监管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先后警告64人、治安处罚9人、收监14人,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沁源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指挥管控、执法监管、轨迹监管和定点报到四大系统作用,实现对服刑人员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并通过共享公安部门路面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准确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位情况进行可视化“点验”。三是大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集中教育管理平台,切实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少、不规范、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增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效果。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按规范要求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场地场所,其中9个县市区投入使用。尤其是,壶关县建立了住宿一体化的社区矫正中心,完善了教育监控室、心理矫治室等功能科室,配备了电脑、定位监控显示屏、心理咨询沙盘等教学监管设备,完善了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制度、心理咨询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管理制度,实现了规范化运行,受到了省市领导肯定。四是逐步完善信息化监管措施。在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我市集中购置300个电子手环,针对严管对象在全市实行电子手环监管全覆盖,有效规避单一手机定位监管容易出现的人机分离、脱管漏管弊端,形成了手机手环互为补充、相对完备的技防体系。目前,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009人,2017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75人,解除矫正1005人,在册接受矫正1467人,重新犯罪1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
(四)不断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一是抓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各级调委会,并按照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三懂一会”原则,及时充实调整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达到3814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53个,村(居)调委会3530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7个,社会团体和其他调解组织44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676人,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体系。二是抓纠纷调处。积极动员全市调解力量围绕物业管理、医患关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热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054件,其中疑难案件710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案件61件,充分发挥了“维稳第一防线”作用。三是抓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通过落实经费保障、强化业务指导,不断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尤其是我市市级层面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从2010年以来已经形成了每年财政预算20万元,调解纠纷1200余件的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的运行机制。四是抓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部署,积极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按照“五落实、六统一”的规范要求,命名了一批市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授牌。
(五)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法律事务3741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94件,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44家,参与处置“僵尸企业”73家,涉及总标的额17.38亿元,为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182件,其中国内 2217件,涉外公证958件,涉港澳台7件,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发挥了预防性、基础性作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225件,其中法医临床1060件、法医毒物1868件、物证文书82件、其他类215件,为防止冤假错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09件,达到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七点五五,受援人总数达45188人次,占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一百三十点八一,实现了援助案件、受援人数“双达标”,对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做到了有问必答、应援尽援。人民监督员共评议案件11起,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10次,履职良好,受到用人单位好评。认真组织了我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创造了连续十四年组织全国司法考试零差错的工作业绩,为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平稳过渡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奠定良好基础。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少数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创新意识不足;二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不力,大多数县区没有按《人民调解法》要求将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部分行业性调委会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限制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三是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还很薄弱,没有达到司法部、省司法厅所要求的每所应达到3人的标准,特别是许多执法活动规定必须2人以上,但是我市司法所大部分是1人所,甚至无人所,难以规范执法,造成一定社会安全隐患。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不断强化电子手环、手机定位等信息化监管手段,持续深化专项督查活动,全面落实特殊人员衔接、帮教、走访、档案管理等工作,有效提升我市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2018年全市特殊人群不发生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
二是进一步强化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做好律师流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三个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法律宣讲、入户走访、定期值班、线上解答等多种方式解决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法律需求。持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明确行业党委隶属关系和工作职责,增强行业党委的凝聚力,通过完善支部建设、“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制等形式,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健全完善公证案卷质量评查制度,制定《长治市公证质量评查标准》,开展2018年度公证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完善“公证法律服务联络站”建设,初步形成公证处、联络站、联络员三位一体、辐射整个基层的便民网络。持续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组织开展公证业务知识专题培训,提高办证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全市公证服务水平。
四是继续推进全市贯彻落实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五是稳步推进司法考试各项改革工作,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平稳过渡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广大考生提供细致周到的司法考试服务。
六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于2018年5月底全市14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加快12348中国法网建设,逐步实现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在线实时咨询;“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完成扩容升级,逐步开通法律咨询、公证咨询、鉴定咨询等服务。
七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加强“三基建设”,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
长治市司法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