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是市县机构改革之年,也是司法行政系统机构重组、职能整合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开启新篇章。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我局专设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科、新设五个法治科室,为全面依法治市日常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两规则一细则”,明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四个协调小组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等,推动依法治市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开展法治督察,先后对食药领域监管和执法司法两类问题进行重点督察,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进行专项督察,配合省委督察组对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就督察发现问题和省委督导组反馈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实施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认真履行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职责,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一是推动高质量立法,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和立法前评估等工作机制,顺利完成《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任务。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全年共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般性行政文件、各类协议和常务会议议题151件,提出法律意见500余条,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推进规范化执法,在确认62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和19个受委托执法事业组织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三项制度,到年底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完成“三项制度”的社会公开工作,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达121000余条。四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审结17件,其中撤销2件、确认违法5件、终止3件,综合纠错率达到58.82%;受理市政府应诉案件29件,审结21件,驳回起诉3件、驳回上诉9件、驳回诉讼请求2件、裁定撤诉2件,政府胜诉率达到84.2%。

(三)认真履行刑事执行和矛盾化解职责,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新贡献。一是持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年底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315人,年内新接收877人,解除871人,特赦27人,先后警告74人、治安处罚16人、收监执行19人,未发生一起重新犯罪案件。二是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年新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863人,249名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达100%,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率达99.6%,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为800余人落实责任田、低保政策、救助措施,提供了创业就业帮助。三是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挥金牌调解员作用,大力发展个人调解工作室;完善多元调解机制,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全市全年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4080件,调解成功23583件,调解成功率达97.9%,有效发挥了“第一防线”作用。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教育引导律师精准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履行代理辩护职责,截至2019年底,全市律师累计参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64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认真履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新提升。一是实体平台全覆盖。全市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家、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家、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6家、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531家,实现了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二是热线咨询全业务。服务内容由原来的法律援助扩大到司法行政系统全部业务工作,全市全年共有68名律师参与“12348”热线值班,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539人次;积极组织参与省政府2019年八件民生实事之一的“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全年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5824人次,群众满意度99.9%。三是网络服务全时空。将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全部录入12348“山西法网”,全面推行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网络预约和线上咨询活动,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一年来,通过三大平台,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法律事务6863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589件,全市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案件6625件,全市司法鉴定人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872件,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作用。

(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四个意识”更加强化、“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理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收编律师队伍中“隐形”党员、“口袋”党员52名,成立联合党支部5个、独立党支部10个,实现律师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受到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党委和省律师行业党委的肯定。狠抓基层司法所党组织建设,特别是沁源县“支部建在所上”的做法得到司法部肯定。三是不断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分批组织220名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干部赴浙江大学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先后举办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扫黑除恶等七个方面的专题培训,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是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干部队伍的数量、结构和知识储备还不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发展需要,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二是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基础台账、基础资料和基础数据仍然有许多不清楚、不规范的地方,影响了整体工作成效;三是法律服务不充分的问题,大部分县区普遍缺乏高素质的法律服务人才,还很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清单制度,加强履职情况督查考核。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做好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突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巩固延伸“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进商会、进民企,推动实现普法宣传覆盖城乡、家喻户晓。推动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常态化制度化旁听庭审活动工作机制,2020年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建立旁听庭审制度。认真做好全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

(四)认真抓好维护稳定工作。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集中学习劳动、上门走访、定期报告、信息化核查、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强化智能监管,对全市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定位手机和电子手环全覆盖。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一般帮教对象衔接工作和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做好就业帮扶和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好“维稳第一防线”作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五)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努力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结合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实际,抓紧完成新设区公证机构的撤并工作,学习借鉴晋城市在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不断激发公证工作活力,满足全市人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比例、降低援助门槛、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着力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动员全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力量,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六)加快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司法所建设推进会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广沁源经验,重点在司法所党组织建设、理顺机制体制、充实一线力量、标准化建设、发挥职能作用上下真功、见实效,努力推动我市司法所工作进入全国全省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