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治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工作布局,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突出政治引领,推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一是强化政治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理论学习、研讨交流、宣讲报告等多种形式,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的学习领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开展专题培训。依托太行干部学院和市委党校举办六批次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政府法制干部、基层司法所长和司法行政业务骨干,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全市法治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长治日报、山西法制报等主流媒体和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持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四是聚力工作落实。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围绕法治长治、平安长治建设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围绕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助推村(居)“两委”换届专项行动。对新任村(居)“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650余场,调处涉及基层换届纠纷870余件,为基层“两委”换届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主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完成长治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千泉湖、精卫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立法任务,在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和建筑工地监管领域探索开展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完成467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7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梳理和公示工作,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各类协议和涉法事务等172件,有效发挥了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三是大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9726人次,帮助困难和特殊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2件,提前两个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民生实事任务。四是积极开展律师行业“便民惠民三服务”活动。组织律师队伍驻点贴近服务、线上远程服务、深入一线服务,得到了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的充分肯定。五是扎实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依托长治、潞城监狱建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加大信息化监管力度,全市1031名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发生一起脱管漏管问题;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全市8639名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就业帮扶和社会救助服务;持续开展“调解七进”专项活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036件,有效发挥了“维稳第一防线”作用。六是圆满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任务。从严从细组织1623人次考生安全顺利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6家职能部门、成立6个工作专班、组织6类实操演练、优化6项贴心服务的“6+6+6+6”考试工作模式,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督考组的高度肯定。
(三)强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长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以市委文件印发《法治长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开展督察考核,健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办法和2021年工作清单,深入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压实了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三是抓实法治示范创建,推动襄垣县、潞州区、壶关县、沁源县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或项目,有效提升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3件,审结21件,市政府胜诉率达100%。五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开展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创建1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四)勇于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及时发布集中办案通告,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一窗对外”,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其中市本级划转编制8个、新设职能科室3个、拨付启动资金40万元、新增办公场所200平方米、配备办案车辆1辆、抽调办案人员10名,人财物等配备较好满足了改革过渡期工作需要。截至12月9日,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6件,有效纠正了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二是有序推进长治仲裁委员会换届。组建了第三届长治仲裁委员会,成立了仲裁委员会党支部,切实加强了党对仲裁事业的领导,为我市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工作。明确了保留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探索发展合作制公证处的改革方向,制定了改革方案,确定了合作制公证处发起人选,得到了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有序组织实施。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一是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6名工作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对8名存在问题线索的干部依法依规兑现从宽政策,制定出台10项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实施9项便民利民工作举措,教育整顿工作得到省司法厅高度认可,我市作为唯一的地级市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作了经验交流。二是着力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推动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基础设施、业务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提档升级,今年我市3个司法所、3名司法所长获得司法部表彰。三是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四报两评”工作机制,建台账、立规范、转作风、树形象,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薄弱。全市128个基层司法所,有227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所均编制不足1.77个,实有编制人员190人,空编37个,空编率达16.3%。二是长治公证处领导班子不健全。依照“三定方案”,长治公证处设“一正两副”3名班子成员,但目前只有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影响了班子整体功能的形成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三是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困难多。市场监管等十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涉及的执法人员包括行政编制、参公、事业干部、事业聘干、工勤人员,身份十分复杂,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后,又加剧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四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经费不足。根据省财政厅、司法厅相关政策规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为1300元/案,我市每年办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约300件,需经费40余万元,目前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可保障10万元,资金缺口达30余万元,严重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奋力争先,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重点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加强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二)认真履行依法治市办职责。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抓好法治长治、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等规划和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推动实施“八五”普法,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立法加速、提质、增效,保障市委确定、改革急需、条件成熟的重要立法项目优质高效完成。严格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着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法治示范创建的统筹指导,努力打造“长治品牌”。
(四)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认真落实《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依法做好调查评估、分类管理、考核奖惩、入矫宣告、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提高安置帮教对象救助帮扶工作水平。持续加大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发挥好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防线”作用。
(五)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律师行业发展,推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引导鼓励律师发展公益法律服务。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援助覆盖面,调整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援助门槛,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大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加强投诉处理工作,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