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长治市煤炭稳产保供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煤炭稳产保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长治市煤炭稳产保供任务,防止因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的煤炭供应紧张,结合我市稳产保供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煤炭稳产保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治市行政区域内应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突发情况时,发电、供暖等民生用煤领域的煤炭产、购、运、供、储、销等环节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根据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建立应急保供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做好全市及市外重点用煤单位煤炭保供应急处置工作。

(2)分级负责。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统一部署下,建立煤炭应急保供体制,全面落实长治市煤炭应急保供责任,强化煤炭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市、县(区)两级协同做好应急保供期间安全生产和供应保障。

(3)预防为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导致煤炭供应紧张的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煤炭供应紧张情况出现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结合国家及省相关部门安排部署,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加强协调联动,协同应对。

(5)公开透明。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应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领导机构

为应对突发情况下的煤炭保供工作,成立长治市煤炭稳产保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统筹安排煤炭稳产保供应急工作。

指 挥 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八处、市卫健委、市气象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北车站、中国移动长治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治分公司、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各县(区)政府、各相关煤炭企业等分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指挥部可抽调相关市直部门及单位人员作为成员。

2.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县(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相应设立煤炭保供的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应急联络方式。

3  风险防控

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要健全煤炭保供风险防控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域内煤炭生产、储存和运输企业可能存在的保供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制定防控措施。煤炭企业要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和风险管控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4  监测与预警

4.1  信息监测

建立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处置和统计分析全市煤炭保供各类信息,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煤炭保供事件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监测。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统计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煤炭供需情况。重点用煤单位要加强煤炭价格和库存信息监测,对可能引发供煤紧张的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4.2  预警级别和发布

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了解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要求,根据突发事件或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对煤炭稳产保供的影响程度建立预警机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三级预警(黄色):受突发事件影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主要产煤县(区)煤炭日产量下降30%或个别县(区)煤炭运输线路受阻;重点发电、供暖等单位平均库存不足7天;煤炭市场价格超出规定合理区间上限的10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二级预警(橙色):受突发事件影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主要产煤县(区)煤炭日产量连续2天下降30%或多个县(区)煤炭运输线路受阻;重点发电、供暖等单位平均库存不足6天;煤炭市场价格超出规定合理区间上限的15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一级预警(红色):受突发事件影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主要产煤县(区)煤炭日产量连续4天下降30%或多个县(区)煤炭运输线路受阻;重点发电、供暖等单位平均库存不足4天;煤炭市场价格超出规定合理区间上限的20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

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可能发生供煤紧张情况时,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信息。指挥部负责发布预警。

4.3  预警行动

指挥部发布预警后,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应急准备。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预警级别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强化组织措施与人员培训,相关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保供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保障准备工作。

(3)舆论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4  预警解除

指挥部依据情况变化,结合煤炭供需实际情况调整预警级别,直至解除。

5  应急响应

5.1  信息报告

各重点用煤单位(重点发电、供暖企业)煤炭供应紧张时,1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按程序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实。报送事件信息应当包括起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资源供需现状、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2  先期处置

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后,各部门成员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保供应急工作。能源管理部门通过下发通知或提醒函,指导重点用煤单位和煤炭企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督促重点用煤单位增加煤炭储备,指导煤矿企业优化采掘衔接,合理安排生产和检修时间,保证煤炭正常供应。

5.3  分级响应

指挥部根据煤炭供需失衡严重程度和事件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二级、一级两个等级(应急响应流程见附件2)。

根据国家、省统一调度,全国煤炭供应紧张,需要保障全国煤炭供应和支援其他省市,或市内煤炭供需严重失衡,指挥部可宣布启动保供应急响应。

5.3.1  二级响应

受突发事件影响,主要产煤县(区)煤炭日产量连续3天下降30%,或多个县(区)煤炭运输线路受阻,重点发电、供暖等单位平均库存不足5天,或煤炭市场价格超出规定合理区间上限的150%,启动二级响应,由指挥部组织实施,协调各县(区)煤炭管理部门指导煤矿合理组织生产和检修时间,保证煤炭正常供应;应急保供煤矿名单库内煤矿,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迅速增加煤炭产量,在原产量基础上每天增加10%;协调各县(区)加强道路运输保障,确保运输线路畅通;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随时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响应升级准备。

5.3.2  一级响应

受突发事件影响,主要产煤县(区)煤炭日产量连续5天下降30%,或多个县(区)煤炭运输线路受阻,重点发电、供暖等单位平均库存不足3天,或煤炭市场价格超出规定合理区间上限的200%,启动一级响应,由指挥部依据实际态势组织实施。在采取二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执行以下措施:调配使用全市应急保供储备资源;协调各县(区)增加运输车辆,提高运输能力;协调各单位做好气象、通信、交通等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区)采取有效措施,压减非民生用煤,优先保障重点用煤单位的需求。

5.4  响应处置

当煤炭市场出现供应紧张、价格异常波动等紧急情况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煤炭生产情况,加强生产调度、优化生产布局,指导应急保供名单库内煤矿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迅速增加煤炭产量。当出现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影响煤炭运输情况时,加强与公路、铁路等运输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煤炭运输道路畅通,同时加大运力投入,增加运输工具的数量和运输频次,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5.5  信息发布

应急响应期内,指挥部统一负责对外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煤炭保供应急工作进行报道,积极引导舆论。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送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5.6  响应结束

当供煤紧张态势得到有效控制,发电、供暖等民生用煤得到有效保障,经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做好后期处置应急评估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煤炭资源保障

长治市及各县(区)应根据区域内煤矿的分布情况,在“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或“特级安全高效煤矿”中选择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及以上开采条件好、运输便利、具备良好安全生产基础的煤矿作为应急保供煤矿,建立应急保供煤矿名单库。根据民生需要,建立重点用煤单位应急保供名单,在应急响应期内,压减非民生用煤,优先保障重点用煤单位煤炭供应。

6.2  人员保障

指挥部在应急响应期间统一指挥调度全市煤炭应急保障队伍。各煤矿主体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选择具备丰富应急经验和技能的人员组成应急队伍,实行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非应急状态时分散办公,应急状态时集中办公。

6.3  通信保障

市工信局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移动、电信、联通长治分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负责做好应急保供期间的应急通信畅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指挥部成员单位通信录,确保紧急情况下成员单位的畅通联络。

6.4  物资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煤炭保供应急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确保保供应急物资调度及时有效。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煤炭保供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做好各类物资和设备储备工作。煤炭生产销售运输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储备必要的保供应急物资和设备。

6.5  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要为煤炭保供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各煤炭生产销售运输企业做好保供应急处置的资金准备。

6.6  其他保障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为应急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必要的气象、交通、水文等信息支撑。

7  应急演练

指挥部结合我市煤炭保供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预案进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情况下煤炭应急保障能力。

8  后期处置

8.1  事后处置

指挥部办公室报市政府同意后对应急保供期间作出贡献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表彰奖励。事发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做好煤炭供需失衡事件的后续处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相关部门、企业应尽快补充恢复相关应急物资储备。

8.2  应急处置评价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应急保供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煤炭供需失衡情况发生的原因、经过及直接经济损失进行总结评估,提出完善措施。

9  附则

9.1  预案修订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能源局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长治市煤炭稳产保供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wps

附件2:长治市煤炭稳产保供应急响应流程图.wps

附件3:长治市应急保供煤矿企业名单.wps

附件4:长治市重点用煤单位应急保供名单.wps

附件5:长治市煤炭稳产保供应急事件信息报送表.wps


     

     图文解读:《长治市煤炭稳产保供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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