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晋政办发〔2024〕3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政办发〔2024〕16号)有关规定,经市直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将长治市霍家工业有限公司认定为长治市第一批化工重点监控点,现予以公布。
请潞州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推动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质量效益、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