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主城区巡游出租车更新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长治市主城区巡游出租车更新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车新一轮车辆更新工作,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12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8]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过在出租汽车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城市品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更新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按照出租汽车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的要求,只更新车辆,不新增运力。

(二)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执行更新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范高效。

(三)绿色低碳原则。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出租汽车向节能型、环保型发展。

(四)财政支持原则。对更新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纯电动汽车,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五)提前更新原则。部分经营权期限及车辆报废年限尚未到期的巡游出租车可自愿提前更新。

三、更新范围

主城区1801辆巡游出租车到期时间为:2020年底前到期901辆;2021年到期776辆;2025-2026年到期124辆。此次车辆更新范围为2020年底前到期的901辆,其余未到期的车辆可自愿提前更新。

四、车型选定

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车更新确定为纯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两种车型。

五、车辆要求

(一)5座乘用车。

(二)纯电动汽车需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电池使用质保期保证8年,且电池容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350公里以上(换电版300公里以上),轴距不小于2650mm。

(三)天然气汽车为排量不小于1.6L的三厢轿车,轴距不小于2650mm; 排放符合GB18352.6-2016国VI标准。

(四)车辆需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计价器、顶灯、空车牌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装置。

(五)车辆技术条件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要求。

(六)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能及时解决汽车维修保养问题。

六、补助标准

为鼓励巡游出租车经营者更新使用纯电动汽车,对于2020年更新使用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车1.5万元财政补助(包括提前更新的车辆),同时由相关充电运营企业给予适当充电补贴;对于更新使用天然气汽车的,不予财政补助。

七、选定程序

(一)发布公选公告。在新闻媒体或网站发布公选公告,明确车型参选条件和应当提供的资料,车辆经销商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参选资格审核。审核各汽车经销商提交的资料并确认参选资格。

(三)参选名单发布。在新闻媒体或网站发布符合条件的参选车型及汽车经销商名单。

(四)组织车型展示。由各汽车经销商现场进行报价并推介车型,巡游出租车经营者(车主)现场试乘试驾。

(五)投票选定。第一轮由巡游出租车经营者(车主)从报名汽车品牌中实名制投票选出六款纯电动汽车和两款天然气汽车,作为入围车型参加第二轮投票;第二轮由巡游出租车经营者(车主)代表在入围车型中实名制投票选出三款纯电动汽车和一款天然气汽车,作为此次主城区巡游出租车更新的车型。车型公选过程全程进行公证。

八、经营权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经营权期限为8年(从取得车辆运营证件之日起计算)。现巡游出租车经营者申请继续经营的,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审核批准。

九、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车更新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长治市主城区巡游出租车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尚日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郭进卫 市政府副秘书长

        连树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刘利斌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明先 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

        暴红卫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牛利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端良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史跃宏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宋振江 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郭卫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贺少伟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魏理伟 市信访局副局长

        吴志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  芳  长治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主城区巡游出租车更新工作。办公室主任:连树斌(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