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山西省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任务(2023-202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制定《长治市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任务(2024-2025年)》,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纲要》及《实施意见》工作要求,着力推动标准化工作实现“四个转变”,让标准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加快推动“标准化+”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全域标准化工作,标准化与各领域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培育和建立各行业标准化人才专家库,逐步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更加有力。重点聚焦“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不断提升企业在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积极营造全社会知标、懂标、守标、用标的浓厚氛围。

2025年,贯彻落实《纲要》取得显著成效。标准化战略得到全面实施,标准化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实施不断推进,各行各业标准应用水平不断提升,标准化在推动高技术创新、服务高水平开放、促进高效能治理、保障高品质生活等方面工作效能更加显著,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更加坚实,初步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聚焦科技创新前沿和我市传统特色优势产业领域,推动《实施意见》加快落实,行动计划任务围绕加快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推动低碳绿色发展、标准化工作改革等三大主题,安排部署了19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加快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融合,加快数字长治标准化建设,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标准水平,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引领,加强服务业标准规范。提高农业农产品标准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推动新型城镇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水平,提升公共安全标准化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坚持以标准化助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二)加快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夯实能源革命排头兵标准基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标准,深化绿色生产生活标准化指引,将绿色发展作为《实施意见》的关键目标贯彻始终。

(三)加快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持续探索更富活力的标准化运行新机制,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通过改革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标准化服务地方发展的潜在动力和活力。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提高认识。本计划任务是贯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聚焦《纲要》和《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学习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各项计划任务落地落实。要大力宣传贯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二)加强协调,积极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高效开展标准化工作机制,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协同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具体任务承担单位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信息报送,按照双月填报原则,每个单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并于每年11月末报送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标准化专项考核成绩。

(三)严格督查,狠抓落实。本计划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是我市标准化工作考核的重点和首要任务。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结果,对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适时启动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塞责、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将在年度标准化工作专项考核中取消评优资格。


附件:长治市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任务(2024-2025年)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长治市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任务(202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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