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山西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要求,理顺体制关系,市政府决定将长治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整至市能源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长:崔元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郭进卫 市政府副秘书长
原文祥 市能源局局长
成。员:王世红 市能源局副局长
郭。伟 市工信局常务副书记
马红彬 市发改委副处级干部
牛利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路 市住建局副局长
郭。敏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崔旭斌 市卫健委副主任
江。林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吴鸿宾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钰 市金融办副主任
郜起珍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宋辉文 市乡村振兴局二级调研员
王喜富 市交通局二级调研员
杜争峰 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李。涛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郭卫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史晓钟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孟青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魏 鑫 国网长治供电公司副经理
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局分管负责人兼任,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能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制定充(换)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
市工信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
市交通局配合省交通厅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有关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所辖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国网长治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网配套建设和报桩服务工作。
其他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好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管控领域制定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模式,尽快理顺体制关系,将工作专班办公室调整至能源管理部门,参照成立分管副县区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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