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长治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精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办事流程,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市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企业从设立到注销全生命周期,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注、需求集中的领域以及办事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难点堵点问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分级负责、协同联动,加强谋划,鼓励创新,全面实施综合窗口服务模式,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构建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服务延伸。以政务服务便利化引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拓展“一件事”服务领域,延伸“一件事”服务链条,推动“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在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广泛应用。

二、主要目标

围绕企业和个人生命周期,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个人视角的“一件事”,推进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打造长治“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三、重点任务

从需求侧场景应用出发,以使用者感受为导向,聚焦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推出15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成化办理。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逐年分批次攻坚推进落地实施,逐步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一)梳理申请材料。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围绕15个套餐主题,会同责任单位,梳理“一件事”的申请材料,制定并公布申请材料清单,对同类型的材料要进行合并优化,对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材料,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二)优化办事流程。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围绕15个套餐主题,会同责任单位,对“一件事”办事流程进行优化,厘清前后关系,绘制办事流程图,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通过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优化业务流程。(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三)拓展套餐事项范围。市直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拓展“一件事”服务领域,延伸“一件事”服务链条,拓展“一件事”应用事项,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成化办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有关单位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围绕基础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跨层级协调机制,增强改革协同性和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协同配合。针对基础清单中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各级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流程优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制、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业务培训等工作,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责任部门要与牵头部门密切协作,积极主动作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及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展有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咨询,积极引导、协助群众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大力宣传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持续扩大“一件事一次办”覆盖面。



附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附件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序号

主题

涉及事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新生儿出生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


预防接种证办理

户口登记

市公安局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市医保局

医保参保缴费

市税务局

社会保障卡申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就业

就业登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社会保险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市税务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市医保局

3

婚姻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市公安局

户口迁移

生育登记

市卫生健康委

4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房屋交易合同备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市税务局

不动产统一登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表过户

国网长治供电公司

水表过户

市供水公司

天然气表过户

市华润燃气公司

5

服务特殊群体

残疾人证办理

市民政局

市残联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市民政局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市医保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退休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市医保局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市公积金中心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市卫生健康委

7

军人退役

退役报到

市退役军人局

市退役军人局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市公安局

核发居民身份证

预备役登记

各县区人民武装部门

社会保险登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市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市退役军人局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逐月领取退役金

各县区退役军人局

退役金军官各类证明的开具

8

入学

个人户籍的网上查询和核验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不动产登记的网上查询和核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居住证信息的网上查询和核验

市公安局

社会保险信息的网上查询和核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社会保障卡申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市医保局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10

“身后”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

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市公安局

出具火化证明

市民政局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市医保局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遗属待遇申领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市公安局

注销驾驶证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市公积金中心

11

企业开办

企业设立登记

市行政审批局

市行政审批局

公章刻制备案

市公安局

发票领用

市税务局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市公积金中心

12

企业准营(以餐饮店为例)

食品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市行政审批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

13

员工录用

就业登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卡申领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市医保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市公积金中心

14

企业注销

企业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局

市行政审批局

税务注销

市税务局

15

涉企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市税务局




图文解读:《长治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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