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我市高标准市场体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长治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部署,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全市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和评估各县区、各部门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推动早日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分管副市长
副 组 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能源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工作专班下设13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推进各领域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
1.农业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制造业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市工信局负责。
3.消费品市场专项工作组由市商务局负责。
4.能源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市能源局负责。
5.市场基础设施专项工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6.文旅康养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市文旅局负责。
7.土地及资源要素专项工作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8.劳动力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市人社局负责。
9.资本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市金融办负责。
10.数据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1.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专项工作组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2.产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组由市司法局负责。
13.社会信用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对高标准市场体系“1+N”政策文件明确的各项任务,建立任务、责任、措施和结果4张清单。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总台账,各专项工作组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建立分台账,严格实行建账、对账、销账闭环管理。
(二)定期调度机制。建立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专项工作组按月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梳理报送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本领域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进重点工作。
(三)工作专报机制。各专项工作组按月编印本领域工作简报,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按月编印全市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报,呈报市委、市政府。
(四)评估督导机制。每半年对全市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呈报工作专班组长。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整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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