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长治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合理调控土地市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2023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长治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长治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912.4799公顷,其中:潞州区289.9555公顷、上党区218.3277公顷、潞城区193.8858公顷、屯留区67.5172公顷、高新区109.7843公顷、经开区33.009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布局
长治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构包括:商服用地77.1513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8.46%;住宅用地212.9805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23.34%;工矿仓储用地233.8108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24.5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5.3689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21.41%;交通运输用地201.5677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22.0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007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0.18%。其中:
1.潞州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289.9555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3312公顷、住宅用地71.235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017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012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1.3592公顷。
2.上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218.3277公顷,其中:商服用地43.1339公顷、住宅用地85.559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6.549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95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1272公顷。
3.潞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93.885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7.4999公顷、住宅用地34.384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9.282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03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08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007公顷。
4.屯留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67.5172公顷,其中:商服用地4.1949公顷、住宅用地14.800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9.476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0449公顷。
5.长治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09.784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3.084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2.3818公顷、住宅用地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7.3178公顷。
6.长治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33.0094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906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0.1027公顷。
二、长治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长治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12.9805公顷,其中:潞州区71.2356公顷、上党区85.5596公顷、潞城区34.3845公顷、屯留区14.8008公顷、高新区7公顷。计划供应总量中涉及产权住宅用地201.1419公顷、租赁住宅用地7公顷、其他住宅用地4.8386公顷。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依规供地。2023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严格规范土地供应程序,合理编制土地供应方案。对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进度。完善供后跟踪监管措施,强化出让项目履约监管,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严防形成闲置土地,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保障计划有效落地。各区政府和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列入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指导解决计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顺利实施,为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附件1:长治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及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2:长治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及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长治高新区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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