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快推进长治学院新校区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长治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组织开展长治学院新校区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保障长治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向阳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秦苏良 市政府副市长
郝勇东 长治学院党委书记
曹景川 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成 员:桑利刚 市政府秘书长
范连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灵恩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尚高明 市教育局局长
方晋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市国资委主任)
张 剑 市财政局局长
谢 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庆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斌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崔云峰 潞州区委书记
魏振东 潞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志军 长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程 予 市滨湖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冯龙日 市财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其他事项
领导组全面负责长治学院新校区建设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组备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组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组成人员由领导组另行印发。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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