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平台经济是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在促进产业转型、深化供给侧改革、推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为促进我市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政策洼地和环境高地,形成新经济增长极,助力全市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激发平台经济创新活力为战略基点,以发挥平台经济赋能传统产业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激发企业活力,破解发展难题,支持平台企业依托市场、数据优势赋能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推动平台经济为产业转型和高品质生活服务。
二、发展目标
1.支持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率先建设成为平台经济集聚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县区发展特色产业平台,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力争经过3-5年努力,全市平台经济突破发展瓶颈,进入发展快速期,2021-2025年平台经济增速超过全市GDP增速。
2.力争引进国内外优势平台企业10家以上,在大宗商品、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生活服务、商贸物流、网络货运、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行业带动力强、在国内省内具有影响力的龙头型平台企业。
3.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财税、金融、科技、数据、信用、人才等配套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平台经济政策洼地。
三、主要政策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促进平台经济产业集聚发展
1.加强财政支持。2021至2025年,市财政将每年市级分成比上年增量部分全部返还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管委会,支持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结合平台企业情况统筹制定招商引企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夯实基础保障。参照山西省综改区对企业扶持政策,结合本区实际,落实“普惠政策清单化、培育政策公式化、协议政策字典化”要求,实行一企一策,对入驻本区的平台企业在房租、引进人才、自主创新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责任单位: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管委会)
3.升级创业载体。充分利用商务楼宇、商贸集聚区等存量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平台经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总部基地等,保障平台企业梯度发展需要。对认定的双创基地给予房租和运行费用补贴,对在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以及获得国家级双创基地的创新创业载体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管委会)
4.完善配套服务。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培育引进一批与平台经济发展相配套的财务、审计、法律、知识产权、检验测评、系统安全、营销策划、商务咨询、包装设计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对于示范带动性强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积极申请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二)创新平台企业税务服务
5.创新税务服务。在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开展平台经济税务管理服务创新试点,为平台企业以及平台内经营的自由职业者提供按规定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等适应数据要素特点的税收服务措施,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6.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平台企业投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建立科技创新生态
7.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平台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按照《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晋政办发〔2022〕148号)、《长治市创新生态建设30条》(长办发〔2020〕17号)、《长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实施细则(试行)》(长科发〔2022〕5号)等科技创新政策,对平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给予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8.开展产教融合战略合作。建立政校企战略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开展平台经济发展模式研究,统筹整合高算和大数据等资源,形成平台经济数据、算力、算法方面的研究体系。鼓励平台企业与本市职业院校开展对接合作,创新产教融合模式,培养本地化应用型平台经济人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四)加大引进人才力度
9.支持企业引进人才。突出“人才+项目”导向,按照“引领产业发展、补齐人才短板”的工作思路,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共长治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发〔2017〕23号)、《中共长治市委 长治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太行英才计划”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试行)》(长发〔2022〕12号)的通知要求,落实引进人才奖励、住房、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
(五)支持重大平台发展
10.支持产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智慧农业云平台赋能工业制造、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实现重点产业典型场景的数据应用示范试点,农业生产经营一体化数据的互联互通,有效推动产业新业态的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11.培育产业供应链平台。推动5G、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供应链深入融合,建立供应链上下游合作共赢协同机制和平台,实现“商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闭环管理,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竞争力,打造一批具有带动力与影响力的产业供应链平台,通过争取省级专项资金、设立本地配套资金激励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2.加快本地电商平台发展。重点支持定位精准适宜、发展潜力巨大、细分领域优势明显的本地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成长壮大,对搭建第三方平台撮合B2B、B2C等类交易,平台年交易额达到1亿元以及建设集交易、物流、信息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或本地生活电商平台,平台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或服务性收入超过100万元,注册用户不少于10万人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3.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网络货运企业、龙头物流企业和平台企业积极构建现代物流新格局,加快推进设施网络化、平台智慧化、产业融合化、内外一体化,形成“高端增值、智慧互联、高效便捷”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提升物流产业链管理水平,促进物流转型升级,打造双循环服务需求、高质量“清洁运输”和多层次的物流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
14.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积极引进跨境电商头部企业,鼓励在长治设立区域运营总部,利用其信息、通关、海外仓等资源为我市企业提供服务。开展跨境电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拓展国际贸易业务。(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市商务局)
(六)引育独角兽、瞪羚企业
15.招引国内外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对综合总部、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注册落户我市并完成实际到位投资的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参照国内先进地区有关培育政策,研究专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科研、用地用房用电、投融资、人才引进、应用场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升为企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
16.设立独角兽、瞪羚企业培育专项基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立独角兽、瞪羚专项基金。通过市场化股权投资运作机制,引导产业投资基金、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倾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针对性个性化金融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七)优化政务服务
17.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推动教育、社保、医疗等130项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依托省级电子要件库,实现市级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中,将申请企业提供的审批要件实行唯一编码锁定,统一电子存档,进一步实现申请材料共享共用、一件多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18.支持平台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定重点领域政务数据开放目录,出台政务数据使用细则,有序开放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关注度高和需求度高的政务数据。鼓励引导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构建涵盖多类型数据的开放性行业大数据库。建立完善数据共享监管制度,逐步推进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和交易。(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中心)
19.构建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探索推进行业准入、商事登记、业务许可、行业监管等重要环节的改革创新试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述政策条款间奖励补贴如有重复包含的、或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政策条款由相关职能单位根据情况制定办理指南。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相关概念解释
附件
相关概念解释
1.平台经济。是指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基于平台协调组织资源配置、向多主体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整合多主体关系,创造价值,使多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新型经济,能够有效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2.平台企业。是指建设和运营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平台企业通过提供平台和基于平台的服务,构建一个包括多主体供应的商业生态系统。
3.平台内经营者。是指在互联网平台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4.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10年内,获得股权投资且未上市,最新一轮融资后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对超级独角兽企业(估值超过100亿美元),可在独角兽企业政策基础上给予专项支持。
5.准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10年内,获得股权投资且未上市,最新一轮融资后估值超过1亿美元及以上的企业。
6.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
7.专精特新小巨人。是指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要求,并且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先进、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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