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再生资源回收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促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线,以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为核心,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创新回收利用模式,强化龙头企业培育,着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建设,深化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回收网络化、服务便利化、分拣集约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的全覆盖、全品类、全过程回收处理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行业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高效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格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吸引企业规范参与回收体系运作,加强再生资源全产业链研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断完善。

2.坚持创新引领、示范推广。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创新回收体系和运行模式。坚持减量化、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发挥龙头企业对行业的带动和集聚效应。

3.坚持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强化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行业自律,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维护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良好发展秩序。

4.坚持协同联动、全面衔接。加强部门横向协同和系统上下联动,将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与垃圾分类、综合利用等政策和工作体系有机衔接。充分调动企业、社区、公益组织、个体从业者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全市实现各县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再生资源回收站全覆盖,行政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点全覆盖。到2023年底,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22年底,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初步建成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分拣中心为核心、回收站点为基础的回收组织网络和以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商流等为链接的回收经营网络,基本形成市有综合利用产业园,县有分拣中心,乡镇(街道)有回收站,行政村(社区)有回收点的多元化、便利化、平台化、安全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回收处理体系建设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由企业本部、分拣中心、回收站形成的组织体系和由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商流等集成的经营体系构成,以企业为主体,以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等为链接,以组织化、标准化经营管理为方式,以回收规模最大化,利用效率最大化为目标。

1.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服务力度,全面推进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工作。龙头企业要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严格落实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发展自营或特许经营分拣中心5个以上、回收站100个以上,构建独立的物流体系和完整的经营管理信息系统,达到统一回收,统一销售,统一交纳税费,统一连锁经营,统一品类标准,统一品牌标识,引领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规范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设绿色分拣中心。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再生资源产生量及回收量规划具备相应处置能力规模的专业型或综合型分拣中心,满足对再生资源进行分选、拆解、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储存的需要。专业型分拣中心包括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和废弃大件家具等,综合型分拣中心主要分为小、中、大型,厂区面积和年分拣能力分别按照行业标准设立。分拣中心应配备相应分类、拆解、破碎、打包等设备,配置3-5吨厢式货车若干辆,用于乡镇(街道)回收站点收集运输。鼓励现有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进行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科学分拣功能,促进资源增值。(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规范绿色回收站点。以方便居民交售再生资源为原则,合理布局回收站点,择优引进回收企业,可结合村集体闲置用房、小区物业用房、生活垃圾回收集置点等场所设立,也可充分利用基层供销社现有网点和辖区内回收经营户现有回收点进行规范提升。主城区按半径2000米商圈设置,农村按村、乡(镇)设置,回收站点场地面积30㎡以上,有稳固的厂房,不露天堆放,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设立流动回收车。回收站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标识,回收物储存不超过2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健全智慧物流体系。充分运用物流车联网智能回收模式,推广新型城市配送专用物流车,实现物流智能派单、接单和快速流动回收服务,提高再生资源交售便利化程度。结合实际,对资源较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商超综合体,以及社区回收服务点等分别采取专车专线或智能派单、机动回收的模式。(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搭建智慧管理平台。研究搭建集政府管理、企业报备、公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全过程综合信息化监管。配套建设面向再生资源投售者、回收处理利用企业的APP、小程序等软件服务系统。(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收购,守法经营。回收网点优先安置社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落实再就业相关政策。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整合社会回收企业,吸纳回收人员,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逐步纳入本企业回收网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行业监管

1.提高行业规范水平。按照再生资源回收服务要求,统一形象要求,统一培训上岗,统一收集渠道,统一分类标准,统一行为规范,统一开票纳税。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实行统一车型,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登记注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行业监管秩序。商务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再生资源回收、旧货市场行业管理工作责任,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经营者,尤其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旧货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各环节的治安管控、环境监管和经营管理。严厉查处利用再生资源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以及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和机动车、倾倒或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企业。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禁止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完善回收经营者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区域负面清单及回收经营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加强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的宣传,开展行业信息发布、专业技能培训、技术装备推广、产学研用互动等服务,协助做好规范标准制定、信息统计、市场监测和秩序维护,及时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诉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列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内容,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分管领导,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为成员的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区也要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依法依规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指导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统筹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争取政策扶持。财政部门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照再生资源行业领域发展的目标任务,研究确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根据目标任务和部门责任,在部门预算中保障相

应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骨干企业培育、建设标准化分拣中心和回收站点、低值可回收物补助等重点工作。

(三)开展督查考核。将回收体系建设、回收绩效等情况纳入到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体系。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职责,不定期对各地回收体系建设进展及绩效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四)强化要素保障。将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保障作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条件的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回收设施,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需要进行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予以优先安排。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厂房和土地,兴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支持回收站点及分拣中心提质改造,切实保障项目环评等方面需求。

(五)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再生资源回收的先进经验以及模式新、服务好、垃圾减量效果明显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网点、分拣中心,推动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形成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附件:长治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长治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长治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利锋  长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郭进卫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强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张凤翔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鹏  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副局长

         吴志刚  市交通局副局长

         任建勋  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  兵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晓路  市住建局副局长

         牛利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贺少伟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国庆  市审计局副局长

         冯秀琴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郭卫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郭联宏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董万营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王  平  市供销社总会计师

         孟  明  潞州区副区长

         石  玉  上党区常务副区长

         张永刚  潞城区副区长

         郭迎红  屯留区副区长

         张树军  长子县副县长

         秦建霞  壶关县副县长

         牛璐敏  平顺县副县长

         申晓峰  黎城县常务副县长

         原伟松  襄垣县副县长

         石永兵  武乡县副县长

         籍弘光  沁县副县长

         郭红艳  沁源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王建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如遇人事变动、分工调整等原因,相关单位人员作相应调整。

工作职责

市商务局: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总牵头,做好工作协调,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汇总工作进度;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制定回收行业经营规范,并牵头对再生资源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加强行业信用监管。

市发改委: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市行政审批管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市场主体登记及指导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妨碍公路交通安全、侵占公路设施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行为,保障再生资源物流运输畅通。

市税务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税收政策。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辆的登记、上牌等工作,打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回收站(点)选点、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推动分类、回收有效衔接、有序开展。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营业执照审批,对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户依法进行查处。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处置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行为,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市审计局:对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分拣中心和回收网点涉及的土地指标、用地性质调整、土地规划等前期工作,并将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集散市场等布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有害垃圾回收处理工作,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指导,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行为。

市应急局:负责对分拣加工中心、回收站(点)的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和检查。

市供销社: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再生资源企业做好辖区内回收站点的选址、建设、统计上报等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行业监管工作。



图文解读:《长治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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