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国华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 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 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其原任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2024年4月1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国华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 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 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其原任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版权所有:长治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晋ICP备05005523号网站标识码:1404000004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