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明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直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英烈事迹,弘扬革命精神,市文明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8日-4月10日

三、活动安排

1.参与网上祭扫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干部群众特别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广大师生,登录中华英烈网、长治文明网、长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铸魂·2024·网上祭英烈”板块,为烈士点烛祈福,抒写追思寄语,表达对英烈的缅怀与敬仰。也可关注“文明长治”或“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长治市太行太岳烈士陵园”微信公众号,点击“云祭扫”进入,选择集体或个人进入页面,向烈士“献花”“祭扫”。

2.开展英烈纪念活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要积极到烈士纪念设施场所开展缅怀英烈活动。教育、团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要组织青少年为烈士扫墓、瞻仰烈士纪念设施,举办团日、队日活动,以学习英烈历史、讲述英烈故事、传承英烈精神等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传承红色基因。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创作和宣传以英烈精神传承为主题的文化艺术作品、广播电视节目,通过讲述英烈故事、发布纪念文章、展映经典影视等方式,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

3.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清明节期间,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广泛开展走访烈士家属慰问活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和崇高敬意,让烈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各级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要结合活动主题,举办经典诵读、红色研学、红色故事汇、红色家风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学习英烈事迹,感悟革命精神,铭记英烈功绩,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致敬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清明节期间,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各县 (区)文明办、退役军人事务局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特别是各级烈士陵园和其他烈士纪念设施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清明节前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辖区网络资源,同步链接中华英烈网,开设“我们的节日·清明祭英烈”专栏。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广移动端访问入口,打造同频共振、高效互动的网上祭扫服务平台。

3.提升活动成效。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倡导文明、节俭、环保等新型祭祀方式,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扫物品,破除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陋习和恶俗,为建设文明美丽幸福长治贡献力量。

各县(区)文明办、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活动宣传信息及图文资料,于4月12日前报送至长治市文明办三科邮箱:czwmbsk@126.com;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邮箱:2396937217@qq.com。



长治市文明办   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