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机关党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355-2099516
二、编制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55-2090026
三、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拟订军人解围和稳定政策,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联系电话:0355-2020931
四、退役军人安置科:拟定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措施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落实,负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措施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直机关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公正公平。承担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55-2020930
五、双拥科:承担协调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落实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市直单位的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落实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协调解决军人子女入学入托问题。提出研究制定双拥工作政策、制度的建议。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55-2099006
六、优抚科: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全市的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联系电话:0355-2020936
七、就业创业科: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联系电话:0355-2192524
八、秘书科:承担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接受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负责处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联系电话:0355-209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