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4部门联合《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试行)》(晋退役军人发〔2023〕3号)精神,有力推动我市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落地见实,现将文件转发你们,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将每年对各市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调研,考评结果作为双拥模范评选推荐的重要指标,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3〕3号)
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长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治市教育局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1.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