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1部门出台了《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规范了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退役金发放与调整、相关待遇保障等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晋退役军人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结合我市实际,深刻学习领会。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要细化工作举措,规范流程运行。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退役金发放、待遇保障落实等工作,帮助他们积极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责任督导,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办事效率,形成整体合力,引导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地方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2〕21号)
1.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