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田悦慧委员:

感谢您关心烈士褒扬工作,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全国性的八路军烈士英名纪念墙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说,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和武乡县八路军烈士陵园是我市纪念八路军烈士的重要部位,其中武乡县八路军烈士陵园为武乡县管辖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和武乡县八路军烈士陵园在红色教育功能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我市却没有全国性的八路军烈士英名纪念墙。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也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13 年 6 月 27 日民政部令第 47 号公布,2022 年 1 月 24 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6 号修订)第三章规划建设:“第十五条: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对于反映同一历史人物、同一历史事件,已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原则上不得重复建设。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已故领导同志、已故著名党史人物、已故著名党人士、已故近代名人的烈士纪念设施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建议由武乡县人民政府按规定逐级上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同时我们也会在以后工作中积极汇报并争取。

工作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也请田悦慧委员继续关注和支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人:孙

人:宋付家

联系电话:18503554969

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