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治市政务服务拥军惠军8条措施》的通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着力营造尊崇军人,优待退役军人、军人军属的拥军氛围,体现军人、退役军人优先,更好服务军人、退役军人及军人军属,切实为退役军人、军人军属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长治市政务服务拥军惠军8条措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14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政务服务拥军惠军8条措施

1.优先办。在大厅各窗口显著位置摆放“军人优先”、“退役军人优先”标识牌,为前来大厅办事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先受理办理相关业务。

2.加快办。通过制定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办理事项的简易程序,加快审核材料内容等措施,提高办理效率。

3.优惠办。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建立拥军惠军信贷支持,简化信贷流程,提供便捷信贷服务。

4.温馨办。在大厅休息区开设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休息专区,提供各类定制化、人性化休息等候服务。

5.绿色办。开通退役军人创业、投资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退役军人各项审批手续。

6.全代办。对退役军人创业、投资项目,提供审批手续办理全周期、全流程、全链条的“全代办”服务。

7.入企办。主动帮扶,预约入企。主动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创办企业了解需求,提供入企服务,现场咨询审批业务等服务。

8.热线办。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密切联络,完善拥军惠军政策知识解答库建设,及时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解答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