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升全市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落实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根据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长治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时间节点、任务步骤,认真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佳杰  13935537799

王竹慧  18535580098

赵萌萌  13835572488

邮箱:czsyjsbfw@163.com。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治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宣贯《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方位提升人社服务均等化水平,省政府将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程列入2024年民生实事。根据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12号)要求,为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全市就业社保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融合“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保服务就近办”工作目标,在全市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金融(银行)基层营业网点布设就业社保服务点,形成“就业社保+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金融(银行)”的经办网格模式,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就业社保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任务目标

2024年,依托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提供柜台服务,办理无需提供材料的服务事项。省级为每个服务点配备一台 自助设备,提供自助服务。省级为每个基层服务点补助网络运行和宣传费用1500元/年。市级为街道(乡镇)提供一定资金补助。各县区结合实际,适当给予资金补助。金融(银行)基层营业网点依托自助设备、手机app等提供自助、代办、帮办就业社保服务,满足群众就业社保“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基本需求。

2025年,根据省级安排,为每个服务点配备一台读卡高拍一体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事项。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服务基础工作。统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现有资源,各县区充分发挥能动性,因地制宜,依托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现有设置的各类便民服务  中心(点)开展服务。行政村(社区)人员渠道可借助网格员、大学生村官、支村“两委”人员等;乡镇(街道)需提供开展就业社保服务所需要的场地、网络、电脑、打印机等基础设施,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人员渠道可借助基层劳动保障网络信息员、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人员等,保障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全省制定的统一的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事项开展服务。结合群众需求变化、人社政策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基层服务队伍建设和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三)规范使用服务信息系统。在省级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的支撑下,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支持群众便捷化享受就业社保服务。

(四)实行合作协议管理。对服务点实行协议管理,市级人社部门与市级金融(银行)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县级人社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双方责任义务,以及出现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法和发生不可预见情形时的应急措施。

(五)健全完善各项机制。执行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办法,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对自助服务终端操作进行日志记录;建立问题响应机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是省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之一,市级对各县区工作进度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按时序进度开展调度考评,坚持周小结、月盘点、季考评,常态化对四级经办进行跟踪问效;同步加强对“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保服务就近办”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的调度、督导,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四、服务点标准

(一)基础保障标准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的办公家具。

2.有电脑、打印机、自助设备,并接入互联网络。

3.有周知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的渠道、载体。

4.基层服务点、金融(银行)基层营业网点统一服务名称、服务标识,挂牌上岗,承诺服务。

5.有一名或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服务保障标准

1.提供柜台(窗口)服务。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通过电脑和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为群众提供柜台(窗口)服务,办理各项就业社保业务,接受群众咨询。

2.提供自助服务。基层服务点(仅行政村、社区)、金融(银行)基层营业网点通过自助服务设备为群众提供就业社保业务自助服务和帮办服务。金融(银行)基层营业网点按照就业社保服务合作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代办服务。

3.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入户上门服务,解决特殊人群需求。

五、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市级任务步骤

1.学习其他地市试点经验,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建立任务台账,制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定工作联络人,并报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专班部署会。

完成时限:2024年3月上旬前。

2.指导所辖县(区)建立服务点、金融(银行)基层营业网点,将服务点情况按要求报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各县(区)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确定市、县(区)两级业务骨干名单上报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3.指导所辖县(区)与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签订《合作协议》;与市级金融(银行)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4.指导协助各县(区)服务点完成工作人员信息系统用户权限配置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5.指导督促各县(区)实现50%的自助设备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组织市县(区)业务骨干参加省组织的系统登录与操作培训。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6.下达保障网络运维和宣传经费的就业补助资金至县(区)。

完成时限:2024年7月中旬前。

7.100%的自助设备完成安装调试。指导县(区)完成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信息系统登录、业务培训和开展就业社保服务试运行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8.对基层服务点开展就业社保服务工作进行随机抽查、验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汇总所辖县(区)基层服务点的验收情况,报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9.组织开展本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专题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度,推动工作走深走实。指导县区完成自助设备固定资产接收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二)县(区)级任务步骤

1.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基层服务点设立摸底工作,将情况报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3月20日前。

2.在基层设立就业社保服务点,落实服务点办事场所、人员、电脑、网络等,填写服务点情况及工作任务调度表(附件2)上报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3月25日前。

3.各县(区)与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服务点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各县(区)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和业务骨干,填写《用户申请(变更)单,汇总上报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4.完成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系统登录账号和权限配置。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5.组织县(区)业务骨干参加省组织的系统登录与操作培训。50%的就业社保服务自助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6.100%完成自助设备的安装调试。组织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就业社保服务试运行,按照故障排除上下联动工作流程及时反馈、协调解决运行中发现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7.对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开始正式运行,并将验收情况报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建设暨验收标准(附件5),验收合格后,兑现对基层服务点网络运行和宣传工作的资金补助。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8.组织开展“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专题宣传,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社会知晓度,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完成自助设备、基础设备固定资产接收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六、资金保障和设备配备

(一)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保障。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安排,依托就业补助资金,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各基层服务点网络运行和宣传进行补助。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服务点测算数量下达,后续年度就业资金补助根据实际服务点数量下达,补助标准为每个服务点1500元/年。

(二)市、县级配套资金保障。围绕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进一步完善“15分钟就业服务圈”基础功能建设,2024年由市级财政投入,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市级配套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支持基层服务点建设及服务开展。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适当给予资金补助,切实保障基层服务质量,提升基层服务效率。

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应严格按照《山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支持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网络运行和宣传。市级配套资金由各街道(乡镇)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支持基层服务点所需硬件设施配置、场地租赁等。各县(区)每月统计汇总资金执行情况后于每月20日前报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统一汇总后报省级。

(三)省级配套自助设备。2024年由省级财政投入,为行政村(社区)服务点配置1台自助设备。

(四)设备配备管理。自助设备配置按照“省级统一采购、市级督促指导、县级牵头落实、行政村(社区)管理使用”的原则进行。自助设备由省级统一组织采购,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并支付货款,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应数量分发至县(区)。各县(区)组织做好辖区内服务点的领取、分发、登记、安装和管理工作,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省级下达资产划转文件(资产由省级划转至县级)后,县级依据文件完成资产调入账务处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是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向市政府、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积极联动金融(银行)部门,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要求。此项工作在省人社厅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市级人社部门总体负责全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情况报送、督促检查以及与其它各部门的联络等工作。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资金的保障、拨付、资产划转,市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做好组织督导工作,各县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金融(银行)机构是具体的实施者,要统筹安排,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三)强化宣传与实效。市、县两级、金融(银行)部门要通过媒体发布、微信推送、张贴海报、互动体验、播放宣传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集中展示就业社保服务进基层的特色和亮点。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数据分析等方式监测基层网点运转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确保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