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要求,规范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谱写长治市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研究本部门法治建设年度任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作用。我局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宇同志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在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局党组扩大会议上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点,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长治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配到各科室,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3.制定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年度履职任务清单。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1年度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工作清单》,督促相关职能科室落实清单安排的工作,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4.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向社会公开。局党组每年召开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020年12月22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对《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进行讨论和审议,通过并形成了正式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报送。2021年1月14日,我局官网公布了《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符合《规定》中“在每年1月10日前准时上报,并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社会公开”的要求。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情况

1.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并研究、起草具体配套制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起草、审议党内法规的具体配套制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1年,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将其作为局党组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32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向人社系统各工作领域延伸,使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为我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涉及我局的行政纠纷;办理我局其他重大法律事务等。截至目前,2021年我局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有11件,法律顾问全部代理出庭应诉,并发表法律意见。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中增加了述法内容,将年终述法制度落到了实处。严格按照述法标准制度流程,将述法工作具体化,并列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项目,确保工作落实。

2.重视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1年,我局组织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大讲堂”第一期至第六期,定期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行政执法数据月报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

3.带头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提升领导班子法治思维。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领导班子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将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提升领导班子法治思维,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能力。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研究解决涉及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更进一步。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建立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2021年,根据市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2020年11月份,社保入税实施,我局积极调整权责清单,将涉及社保征缴的相关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删除,并同步向市行政审批局报送,向社会公开。

2.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落实省政府“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安排部署,实现本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化管理。

3.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我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报送检查计划,并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七日内向发改委等信用信息平台、市审批局“互联网+监管”平台报送监管信息,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情况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出台《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了人社部门行政行为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

2.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

3.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对于与上位法冲突或者与中央、省相关政策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达到修订年限的,进行及进报备修订,并将清理结果向市司法局报备,向社会公开。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我局下属的长治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中,被纳入综合执法改革。按照改革要求,我局积极组织长治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市直和市辖区劳动监察机构及人员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掌握编制人员信息,同时按照市编办要求,初步起草了长治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草稿。

2.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进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本年度市本级0起,全市5起。

3.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对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领域小微企业等进行了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检查,系统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会等部门,重点对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开展了执法检查。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情况

1.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20年底,我局结转行政复议案件3件,2021年,我局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从案由来看,5件涉及工伤行政确认,2件涉及行政处罚,1件涉及养老保险工龄的行政确认。从行政复议结果来看,3件维持,5件撤销,所有案件已全部审结。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录入行政复议系统平台。

2021年,我局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1件。从案由来看,8件涉及行政确认、1件涉及行政处罚、2件涉及行政不作为。从应诉主体来看,原行政机关单独应诉7件,共同应诉4件。从一审结果来看,一审判决撤销1件,履行法定职责1件,驳回诉讼请求4件,一审裁定5件。

2.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我局涉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推进机制情况

1.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细则(试行)》文件精神,进行监管事项清单动态化管理,对于检查行为及时录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制度。

2、加强行政执法机关投诉举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执法机关,设立单独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值班电话向社会进行公布,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线索,加强欠薪治理,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有待增强

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案卷规范化、证据收集合法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完善

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开意识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强化。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法治政府的有关部署,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一)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法集中学习,增强其程序意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人员信息公开意识

严格落实《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将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

全面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继续以“最小颗粒度”为标准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办事指南,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的网办深度。

(四)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质量,增强合法性审查及公众参与实效。

(五)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和环境

加大全局普法力度,以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民法典、人社法律法规为主线,加强全局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