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全局重点工作之中。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的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宇同志,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文件报送等。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责任考核,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第一责任人履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制度规定,制定了《2020年度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工作清单》,督促相关职能科室落实清单安排的工作,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中增加了述法内容,将年终述法制度落到了实处。严格按照述法标准制度流程,将述法工作具体化,并列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项目,确保工作落实。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夯实法治思想基础。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民法典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年度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等形式,增强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方式,提高了局党组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局权责清单已全部调整完毕,并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部署要求,已将审核通过的权责清单、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公布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根据“一网通办”的相关要求,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最小颗粒度”为标准,编制并细化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于山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

  提高网办深度,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根据长治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涉及我局的证明事项共有19项,已全部按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年均办件量由2019年的200件上升至2020年的1600件,精简了证明材料,简化了办事流程,提升了人民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我局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依照时间节点进行司法局备案,并将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于局官网进行公示。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长人社发〔2019〕54号)文件要求,成立了市人社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对照18项标准及例外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表附于文件之后。对2020年的增量文件和2020年之前的存量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并将清理结果于规定时间内于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32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向人社系统各工作领域延伸,使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为我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涉及我局的行政纠纷;办理我局其他重大法律事务等。2020年,我局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有8件,法律顾问全部代理出庭应诉,并发表法律意见。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出台《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了行政行为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

  2020年,全市立案查处欠薪案件4件,涉及21人,追回被拖欠工资11.4万元;在日常检查和投诉举报受理中,发现并以调解等非立案手段及时解决欠薪问题295起,涉及农民工3648名,追回被拖欠工资3678.04万元。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6件。绝大部分欠薪问题在劳动监察部门发现并介入后能够及时得到解决,欠薪问题的复杂性进一步降低,欠薪预防和惩戒措施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不予受理1件,结案8件,3件正在审理之中,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

  2020年,我局参与行政诉讼案件8件,目前结案5件,3件正在审理之中。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七)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提高法治决策水平。完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学法两次,2020年我局举办了两次法治专题讲座,分别为民法典重点解读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专题培训,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对执法主体进行定期清理,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全局的行政执法水平。

  (八)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长治市人社局普法责任清单》、《人社局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2020年度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申报表》等,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实施。

  大力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集中学习中国普法网上民法典解读、“我与宪法”等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有待增强。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执法程序中还存在瑕疵,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完善。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开意识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强化。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法治政府的有关部署,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一)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法集中学习,增强其程序意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严格落实《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将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面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继续以“最小颗粒度”为标准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办事指南,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的网办深度。

  (四)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质量,增强合法性审查及公众参与实效。

  (五)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和环境。加大全局普法力度,以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民法典、人社法律法规为主线,加强全局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