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俊委员:
您好,您《关于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政策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及时指出了目前我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政策存在的问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单位自主招聘事项
高等院校、 医院、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用人主体自主权, 实行编制备案管理制度,编制计划内增人可自主组织公开招聘, 自行决定招聘方式、 岗位条件、招聘批次、规模时间。我市在2023年、2024年公开招聘过程中,已经鼓励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自主招聘。2023年12月20日,长治市人民医院发布《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公告》,自主设置岗位条件,共招聘90名工作人人员;2024年6月22日,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自主设置岗位条件,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关于市直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事项
2024年6月15日,市人社局发布《长治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为长治市落子剧团、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长治技师学院、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稀有剧种演员、训练队教练、优秀高技能人才等岗位工作人员。根据省人社厅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精神,分别开展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流程。关于高层次人才专业人才引进流程,由市委人才办商市委编办详细制定。
以上的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徐晨星
承 办 人:杜宏伟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