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慧琴、时幸花、杨旭亮委员:

你们《关于推动长治地区人才引进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人才强市理念,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长治行动”,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激发人才活力,为加快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人才动能。

一、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扩大优质岗位供给

在全市128个街道(乡镇)设立了“就业服务工作站”,在2436个行政村和170个社区配备“劳动保障网络信息员”,为各类自主创业、返乡创业人员就近就地提供创业服务。积极推动公益性零工市场实现“县县全覆盖”,全面完成12家零工市场建设任务并投入试运营。成功申报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项目总预算资金4.55亿元,实施“就业提质增效、技能长治建设、公共服务数智”三大工程和14项专项行动,全方位高质量提升长治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活动,拓宽求职招聘渠道,依托“长治好工作”就业人才服务平台,扎实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长治学子回乡创业就业搭建良好平台,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民营企业服务月”、“潞才回巢百企千岗校园行精英招聘会”等贯穿全年的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124场,提供岗位信息29.9万条,达成就业意向3.9万人。开展“就业扬帆 政策护航”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今年以来,对符合条件的3134名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创业补贴376.08万元;征集就业见习单位611家,开发就业见习岗位2074个,新增见习617人,上岗1676人。“十四五”以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保持逐年增长,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二、持续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充分发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帮扶引领创业的积极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目前全市正在运营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10个,其中国家级创业示范园区1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累计入驻创业实体1197户、带动就业人数1.17万人,累计向创业载体发放奖补资金1061万元。2022年以来,发放各类就业创业补贴4236.61万元、惠及13704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664万元、惠及1852户,带动就业4932人。举办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大力营造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对获得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获得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资金扶持,同时还为获奖企业开展创业访学、连续跟踪三年服务等系列活动,为我市各类优秀创业项目搭建交流对接平台,创业创新氛围愈加浓厚。

三、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长治行动”,不断深化人事人才改革

2018年以来,我市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围绕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县区特色品牌,组织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培训,组织技能培训50.77万人,初步建成“全工种门类、全劳动周期”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不断完善技能评价体系。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连续举办四届“长治技能大赛”,累计选拔出156名“太行技术状元”和1200名“太行技术能手”,长治市代表队蝉联三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团体总分第一,学技能练技能比技能蔚然成风。扩大优质培训供给,通过绩效评价,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和备选库机制,全市选定58所培训机构,发布297个职业培训工种,支持各类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全市备案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65所,其中职业院校15所,市属企业21家,市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29所,涵盖评级工种逾300个。2016年以来,全市新增技能劳动者22.44万人,高技能人才8.74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8%。持续深化人事人才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破四唯”、“立新标”。积极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选拔招募和辅警招聘活动,认真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全市人才智力支撑更加有力。

四、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效推动城镇居民收入逐步提升

围绕提升城镇居民收入,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发布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发布职业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足额兑现各类补贴、补助。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认真落实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及“两个机制”的要求,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动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增加,推进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长。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省级标准基础上提高至128元/月/人,失业保险金待遇达到1782元/月/人。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开展薪酬调查,发布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健全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202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113元,较2016年增长46.34%,年均增速达到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实现基本同步,增收富民政策成效凸显。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多措并举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促进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快人才强市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以上答复你们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你们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